安全质量环保部部长职责1、在分管副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质量环保方针、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2、负责制定部门年度、月度安全质量环保工作计划,明确各岗位管理职责。3、协助项目经理组织开展项目部安全质量环保检查,发现安全质量环保隐患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处理。4、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或修改技术方案、操作规程、反事故措施,并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情况,对重大危险作业,亲临现场监督作业单位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5、协助领导召开安全质量环保工作会议,布置、检查、总结安全质量环保工作,组织开展安全质量环保活动。6、组织开展安全质量环保责任制考核,提出奖惩建议。7、指导开展对新进场人员进行入场安全质量环保教育,经常对职工进行各种形式的安全质量环保教育。组织特殊作业人员的参加培训取证及复审工作,并按规定建立档案。8、参与对生产安全事故、质量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经授权,按公司和项目部安全质量环保规章制度对事故提出处理意见。9、组织项目部开展创建优质工程、安全工程、群众性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活动和 TQC 全面质量管理,努力提高项目部全员质量意识。10、审核部门各类报表,确保及时、准确、真实地反馈安全质量环保工作信息。11、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劳务组织评价和合同评审。12、同当地文物保护部门一道调查施工区域内可能出现的文物分布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护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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