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应急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是在xxxxxxx 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xxxxxxx 工程有限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指导下,就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的应急管理方面所作的具体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和所属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的应急管理工作。第三条应急管理的工作原则:(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二)居安思危,预防为主。(三)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四)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五)规范管理,提高素质。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四
2、条公司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常务副总指挥由公司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担任,副总指挥由公司其他党政领导担任,成员由公司相关部门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指挥部的主要职责:统一领导公司的各项应急管理工作;协调总部和各单位应急指挥机构之间的关系;研究应急管理重大决策和部署,审查批准总体应急预案,决定实施应急预案,发布应急工作指令。第五条 公司成立应急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总经理工作部,作为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办事机构。主要职责:(一)组织落实应急救援指挥部安排的各项任务。(二)督查应急预案的贯彻执行情况,协调应急管理工作的相关事宜。(三)做好信息发布工作。第六条各单位应建立健
3、全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本单位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人,相应职能部门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实施,其它各有关部门应按应急救援预案要求分工配合开展工作。第七条各单位、项目部应制定应急救援制度以及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第三章危险性分析、分类第八条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和危险分析,确定以下作业为重大危险因素监控对象:(一)高边坡开挖及不良地质段开挖。(二)爆破施工、导截流施工、深基坑施工、洞挖施工、斜井竖井施工。(三)大模板施工、桥梁施工、脚手架施工。(四)易燃易爆物品、剧毒物质的运输、存放、使用。(五)大件运输、大型设备制造及大型金属结构制安。(六)特种设备的安拆、运行。(七)
4、大件起重吊装施工。(八)场内客运。(九)大型电力生产设备运行;高压配电系统安装、调试。(十)拦河大坝、尾矿库。第九条根据突发事件发生的过程、性质和机理,结合公司实际,安全生产突发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一)事故灾害。主要指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二)自然灾害。主要指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址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灾害等。(三)公共卫生事件。主要指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四)社会安全事件。主要指恐怖袭击事件、群体性上访事件、经济安全事件和涉外
5、突发事件等。第四章应急响应第十条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发生后,各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控制事态扩大或升级,同时按程序向上级和当地政府报告。境外发生突发事件后,应在控制事态的同时向我国驻外使领馆报告,同时向公司总部报告,总部在 8 小时内报告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和海外事业部。第十一条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遵循分级响应原则,根据不同等级确定相应的应急响应级别。(一)特别重大和重大事故或事件应急响应(级响应)特别重大和重大事故或事件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向公司总部、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报告。公司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
6、人员赶赴现场。(二)较大事故或事件应急响应(级响应)较大事故或事件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在 1 小时内向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向公司总部报告,公司在 2 小时内报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公司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人员赶赴现场。(三)一般事故或事件应急响应(III 响应)一般事故或事件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在 1 小时内向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向公司总部报告,公司在 8 小时内报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事故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开展应急救援。第十二条应急响应结束当应急救援措施使事故或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导致次生、衍生的隐患消除后,应急响应结束。第五章后期处置第十三条善后处理事故或事件发生单位应急救援组织应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稳定员工情绪。同时全面开展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并做好现场清理工作,准备恢复生产。第十四条调查与总结各单位应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分析安全事故或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并对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总结,改进应急管理工作方法。第十五条信息发布信息发布应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正确把握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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