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1 目的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安全生产标准,为贯彻落实各项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保护国家财产和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证公司生产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级员工。3 职责3.1 总经理负责组织制定、签发公司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公司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车间领导进行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3.2 总经理和管理层人员要明确对公司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并以实际行动表明对安全生产的承诺。3.3 生产安全处负责编制安全生产责任制。3.4 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在年终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评审和绩效测量。4 内容与要求4.1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4
2、.1.1 公司生产安全处负责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4.1.2 公司领导层、职能部门、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均需制定适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4.1.3 建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需要达到如下要求:实用并满足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并适时修订;要与管理制度协调一致;要根据部门、班组、岗位实际情况,责任制内容要描述明确、具体、可操作性。4.1.4 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下发。4.2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沟通4.2.1 公司应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详细说明和交流,确保各岗位人员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充分理解,特别是部门。车间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4.2.2 负责制定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并将目标分解到各部门、各车间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4.2.3 各部门、各车间根据“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制定安全工作措施,与部门从业人员签订“岗位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4.3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培训对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负责人、技术人员和各岗位的作业人员,均应接受相关的安全生产职责与权限的培训。4.4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评审每年不少于 1 次的评审或更新,保持适宜性:1)与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符合性;2)与公司管理体制的协调性;3)所有责任制的可操作性。4.5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按年度进行考核,考核的内容是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考核期为一年。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