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贵贵 州州 水水 城城 矿矿 业业股股 份份 有有 限限 公公 司司大 大 河 河 边 边 煤 煤 矿 矿 文 文 件 件矿发【2018】27 号关于成立大河边煤矿职业病防治领导机构和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的通知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我矿职工的健康及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健康工作,促进我矿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并结合我矿工作实际,经矿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成立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机构和职业卫生管理机构。一、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机构组长:矿长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安全矿长成员:安检科科长、工会副主席、人力资源科科长领导机构下设
2、办公室,人力资源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工会副主席、安检科科长任办公室副主任,杨勇、曹同清、赵音华、2胡长凌任职业卫生专职管理员,王春彩、郭勇、孟庆山纪元波、邓伟、顾涛、吴明磊、陈家文、朱秀才、杨达刚、殷延东、涂明进、岳明强、周大剑、于国厚、常强、孙奇、李玉黔、黄安乐、高如勇、张贵昌、李红、陈军、吴萍职业卫生兼职管理员。二、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机构职责1.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机构是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矿长为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2.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3.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3、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贯彻、实施,负责对全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进行统筹安排,组织落实。4.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立三级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业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5.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6.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7.根据“三同时”原则,企业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卫生行政部
4、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38.参加企业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9.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三、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机构成员职责1、安检科负责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2、人力资源科负责组织进行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3、人力资源科负责开展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工作,普及和提高全体员工的职业安全健康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4、人力资源科负责新招收职工上岗前的健康查体和员工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查体,同时为职工健立健全职业健康档案并妥善保存。5、人力资源科负责组织每两年一次的职业健康查体和应急时的健康检查工作;6、人力资源科负责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职工,应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到合适的岗位。7、人力资源科(职教)认真落实职业健康培训制度。8、后勤管理科负责退休退养职工的职业病管理工作。二一八年一月十二日-大河边煤矿党政办公室2018年1月12日印发-共印4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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