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培训主要内容一、特种设备安全概述1. 特种设备是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和设施的总称。我们日常生活、生产工作用到它两个基本特征:一是涉及生命安全;二是危险性较大。国际上称之为“具有潜在危险的设备”、“危险性设备”、“特定危险设备”。中国:“特种设备”2. 纳入国家监察范围的原则:一是造成群体伤害;二是造成他人伤害;三是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有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这是法律所给予的定义,这个法律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这个法律是2014年1月1日起实施
2、的。这里强调的是“安全”,凡涉及特种设备特别是使用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必须明确安全职责,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特种设备是高风险的设备,特种设备的事故往往更多地发生在使用环节,近些年来随着各地经济的快速发展特种设备的使用数量日渐增多由于特种设备危险性大一旦发生事故,将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因此,要抓好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重点是特种设备的作业安全和安全管理。二、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的具体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以下简称规则)都明确企业要承担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1.3使用单位主体责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则规定的义务,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承
3、担安全使用主体责任。(一)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找谁办?)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依据核定职能按照本规则的要求负责办理特种设备的使用登记,规则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中明确不需要办理登记的除外。(区一级为市场局特种设备科办理)这还涉及谁去办的问题?-“使用单位”规则对使用单位的定义:2.1使用单位含义2.1.1 一般规定本规则所指的使用单位,是指负有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权的法人、组织或者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注1),一般是特种设备的产权单位,也可以是产权单位通过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关系确立的特种设备实际使用管理者。特种设备属于共有的,共有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单位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特种设备,受托人是使用单位;共有人未委托的,共有人或者实际管理人是使用单位。特种设备用于出租的,在出租期间,使用单位一般是出租单位;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合同约定的,承担出租期间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责任的单位是使用单位。(自然人使用的特种设备为公众提供服务时属于本规则管辖范围之内 )三、特种设备使用管理中的人员配备、隐患排查、应急处置问题四、事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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