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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坦洲镇新前进村宝山中心路“10·19”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docx

1、中山市坦洲镇新前进村宝山中心路“1019”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2020 年 10 月 19 日 11 时 30 分,中山市坦洲镇新前进村宝山中心路的中山鑫橱艺建材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内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一名工人死亡。事故发生后,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山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由中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公安局、总工会、坦洲镇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组成的中山市坦洲镇新前进村宝山中心路“1019”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案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邀请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组通过调查取证,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性质,提出

2、了对事故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和整改措施,现将事故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中山鑫橱艺建材有限公司。中山鑫橱艺建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蒋贵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MA4UH2LR4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经营场所:中山市坦洲镇新前进村宝山中心路 12 号之六;注册日期:2015 年 9 月 07 日,经营范围:生产、加工、安装、销售:石材、五金配件、塑胶制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二)中山鑫橱艺建材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蒋贵堂,性别:男,民族:汉族,出生日期:1980 年1 月 13 日,居民身份证号码:*,住址

3、:湖南省邵阳县白仓镇*,中山鑫橱艺建材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三)死者许小峰。许小峰,性别:男,民族:汉族,出生日期:1987 年4 月 5 日,居民身份证号码:*,住址:湖南省宁远县天堂县*。二、事故发生经过经调查,2020 年 10 月 19 日 11 时 30 分,位于新前进村宝山中心路的中山市坦洲镇中山鑫橱艺建材有限公司员工许小峰在石材切割车间内使用红外线桥切机进行石材切割作业时,不慎将头部伸入桥切机机头液压回缩部位,当桥切机机头回缩过程中将许小峰的头部挤压,导致其头部挤压受伤。现场工人发现许小峰受伤后,立刻控制红外线桥切机将机头松开并立即断开机器电源,同时现场员工立刻报警救援,许小峰后

4、经 120 医生现场抢救无效死亡。三、原因分析:(一)直接原因。工人许小峰安全意识淡薄,在使用红外桥切机过程中,违规将头部伸入桥切机机头液压回缩部位,导致头部被液压机头挤压受伤。(二)间接原因。1.中山市鑫橱艺建材有限公司未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红外桥切机使用过程中存在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采取技术措施消除该隐患;2.中山市鑫橱艺建材有限公司未组织开展生产安全教育培训,未确保员工许小峰等人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以及设备操作技能;3.中山市鑫橱艺建材有限公司未在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红外桥切机上按法律法规规定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4.

5、中山市鑫橱艺建材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蒋贵堂未按国家规定组织对许小峰等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消除红外桥切机存在的事故隐患。四、事故性质经调查认定,中山市坦洲镇新前进村宝山中心路“1019”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五、对事故的责任认定及事故企业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经调查认定,中山市坦洲镇新前进村宝山中心路“1019”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造成 1 人死亡,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 76.6 万元的经济损失,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的影响。该事故的发生,暴露了事故单位中山鑫橱艺建材有限公司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导致事故发生,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为吸

6、取教训,教育和惩戒有关事故责任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建议对中山市坦洲镇新前进村宝山中心路“1019”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事故单位和有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一)市应急管理局责令中山鑫橱艺建材有限公司暂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二)市应急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对中山鑫橱艺建材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中山鑫橱艺建材有限公司要针对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立即进行全面整顿,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加强对相关机械设备进行改造升级,加装安全防护装置,同时加强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督促员工严格按照公司规定作业,消除安全隐患,防范类似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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