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镇 镇雄 雄县 县铜 铜厂 厂河 河煤 煤矿 矿有 有限 限责 责任 任公 公司 司文 文件 件铜煤铜煤办办发发2012015 51616 号号签发人:刘志远签发人:刘志远镇雄县铜厂河煤矿镇雄县铜厂河煤矿关于成立关于成立防突管理机构的通知防突管理机构的通知矿各属部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相关要求,结合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以区域防突为重点,瓦斯抽放为突破口,采取“四位一体”的综合防治措施,选择有利于瓦斯治理的采掘工艺,进行综合防治。为此,特成立我矿防突管理领导小组,确保安全生产。一、成立防突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刘志远(矿长)副组长:陈万辉(总工程师)李庆洪(防突矿长)成员:乌洪
2、刚(调度员)周洪昌(测量工程师)朱小东(机电工程师)陈亚(副总工程师)防突工:何武江 何武超 朱兴围 申开信 余祥波 曾庆二、管理领导小组各成员防突职责1、组 长:矿长是本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防突工作负全面责任。2、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负责编制年度、季度、月度措施计划,个工作面的防突设计,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验、检查防突工作的落实情况。3、防突队长、副矿长、防突队员:在矿长的领导下,必须坚守岗位,落实责任,按防突措施要求进行煤与瓦斯的防治工作。三、具体要求1、防突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矿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组长兼任,并安排专人值班,副组长陈万辉负责日常防突工作的安排,防突设计、防突措施的编制、资料的收集整理。防突队长、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做好防突资料整理工作。2、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和我矿各工作面的专项防突设计执行。特此通知(此页无正文)2015 年 4 月 13 日主题词:成立成立 防突防突 管理机构管理机构 通知通知报送:四川金山矿业集团抄送:矿领导、矿相关科室、各施工队镇雄县铜厂河煤矿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4月13日印发(共印 6 份)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