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山市南朗街道马安村“721”高处坠落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2021 年 7 月 21 日下午 17 时,中山市南朗街道马安村飞鹅山正街 73 号发生一起一人死亡高空坠落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后,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山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由中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会、翠亨新区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组成的中山市南朗街道马安村“721”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案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邀请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组通过调查取证,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性质,提出了对事故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员
2、的处理建议和整改措施,现将事故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张怀兵。(一)张怀兵。张怀兵,性别:男,民族:汉族,出生日期:1971 年 09月 15 日,居民身份证号码:*,住址:湖北省京山县*,中山市南朗街道马安村飞鹅山正街 73号施工方。(二)死者董振海。(二)死者董振海。董振海,性别:男,民族:汉族,出生日期:1964 年 02月 19 日,居民身份证号码:*,住址:广东省化州市*,中山市南朗街道马安村飞鹅山正街 73号施工工人。(三)工程概况。(三)工程概况。梁礼国将马安村飞鹅山正街 73 号自建房工程发包给不具有建筑施工资质的个人张怀兵施工,张怀兵把地板瓷砖工程交给吴鸿秀施工。
3、二、事故发生经过2020 年 12 月 13 日,马安村飞鹅山正街 73 号宅基地业主梁礼国以约 200 万元的价格将宅基地自建房工程发包给张怀兵。张怀兵下设三个施工班组分别为室内装修班组、木工班组、泥工班组。其中室内装修班组班组长为吴鸿秀,死者董振海为吴鸿秀带领的施工工人。2021 年 7 月 21 日上午施工工人董振海在马安村飞鹅山正街 73 号自建房工程 5 楼铺贴瓷砖,期间使用升降机运送水泥包。约 17 时 15 分,董振海在操作升降机时不慎从五楼升降架口跌落至升降机井内一楼致伤,经 120 医护人员现场抢救无效死亡。三、原因分析:(一)直接原因。(一)直接原因。现场升降机与每层楼层间
4、未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栏,工人董振海施工过程中不慎从五楼升降架口处坠落地面受伤死亡。(二)间接原因。(二)间接原因。1.施工方张怀兵未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所提供的施工升降机缺乏安全防护设施,未及时发现并消除该事故隐患;2.施工方张怀兵未对班组及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3.建设方梁礼国违法将自建房工程发包给不具有建筑施工资质的个人张怀兵施工,施工前没办理施工许可证。四、事故性质经调查认定,中山市南朗街道马安村“721”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案是一起责任事故。五、对事故的责任认定及事故企业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经调查认定,中山市南朗街道马安村“721”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案造成一人死亡,
5、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 85.5 万元的经济损失,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的影响。该事故的发生,暴露了事故单位张怀兵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导致事故发生,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为吸取教训,教育和惩戒有关事故责任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建议对中山市南朗街道马安村“721”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案的事故单位和有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一)建议由中山市应急管理局对张怀兵进行事故责任行(一)建议由中山市应急管理局对张怀兵进行事故责任行政处罚;由于生产经营单位为自然人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政处罚;由于生产经营单位为自然人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身份重合,建议不再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6、重复处罚。人身份重合,建议不再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重复处罚。(二)业主梁礼国的违法行为,建议由翠亨新区依法进行(二)业主梁礼国的违法行为,建议由翠亨新区依法进行处理。处理。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一)施工方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取得施工资(一)施工方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取得施工资质,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同时加强员工质,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同时加强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加强现场安全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防范类似事故的发生。理,消除安全隐患,防范类似事故的发生。(二)翠亨新区办事处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二)翠亨新区办事处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落实重要性,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要求。一是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