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包河区“2016.12.26”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2016 年 12 月 26 日上午 11 时 30 分左右,合肥鹏志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志机电”)在包河经开区合肥天鹅制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鹅制冷”)作业时,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 105 万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 493 号令)的规定,及合肥市安委办关于挂牌督办包河区“2016.12.26”高处坠落事故的通知(合安办函20165 号文件)要求,经包河区政府授权,2017 年 1 月 11 日成立了以包河区安监局为组长单位,包河经开区、区经促局
2、、区监察局、公安包河分局、区总工会等有关单位同志参加的包河区“2016.12.26”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聘请专家、邀请区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责任单位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了调查,对相关人员作了笔录,并调取了骆岗派出所关于本起事故的有关资料。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工程基本情况(一)工程基本情况“天鹅制冷”位于包河经开区合肥江航飞机装备
3、有限公司内,因生产、科研需要,建设 XX 高温实验室(为军工涉密项目)。“天鹅制冷”与安徽省空调制冷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制冷”)签订了XX 项目高温室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由“安徽制冷”承建 XX 实验室项目。“安徽制冷”在无锡方凌冷冻设备有限公司购买用于建设 XX 高温实验室的库板,并由无锡方凌冷冻设备有限公司安装。“安徽制冷”将 XX 高温实验室的机电设备安装包给“鹏志机电”,双方签订工程合同和施工安全协议书,合同主要内容:库板房墙体开孔;排气风机安装,风阀安装;电控柜接线、风机接线、加热器接线;线缆桥架安装、电气系统安装;系统调试。机电安装工程造价人民币 3 万元整,工期要求在
4、2016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完工。“鹏志机电”于 2016 年 12 月23 日进入 XX 高温实验室施工现场,12 月 26 日开始施工。2016 年 12 月 23 日“鹏志机电”负责人凌群带领施工人员郑孝宇(死者)进入 XX 高温实验室施工现场并安排郑孝宇根据其他工程施工进度,安排施工时间。2016 年 12 月 25 日晚郑孝宇根据现场情况报告凌群可以开始施工,凌群安排郑孝宇于 12月 26 日开始施工,当天的施工任务是为 XX 高温试验室外壁墙高约 7 米处开孔安装通风设备。事故现场施工所用的脚手架为“鹏志机电”所搭建,脚手架为移动门式钢管型,每层约 1.8 米,共搭建 3
5、层,与地面垂直高度约 6 米。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10规定,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只允许搭建两层。自 2016 年 12 月 23 日直至事故发生当日,“鹏志机电”施工作业现场只有郑孝宇一人,郑孝宇高处作业无特种作业证。(二)相关单位基本情况(二)相关单位基本情况1、建设单位:合肥天鹅制冷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6月 1 日,法定代表人宋祖铭。机构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登记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工业区天津路 88 号。注册资本壹亿元整,经营范围:军用空调及制冷设备、工业特种制冷设备及车载空调、舰船空调及海水淡化设备和流体设备、
6、中央空调及末端设备、冷冻冷藏及低温设备,户式类空调及热泵热水设备,冷液设备,汽车用空调器,风机、换向阀、换热器、压缩机等制冷配件,空调电子及嵌入式计算机控制系统研发、生产、销售、安装、技术服务和系统集成;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的除外);房屋、车辆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施工单位:安徽省空调制冷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 年 7 月 28 日,法定代表人汪长江。机构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登记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科学大道 116 号 3 层。注册资本壹仟贰佰万元整,经营范围:空调及制冷工程的开发、设计、制作、调试、安装、维修、销售,技术咨询服务;室内外装饰。总经理王国庆,经法定代表人汪长江授权,为公司第一负责人,对公司法人负责。王国庆主持公司一切经营管理活动,并负直接责任。王国庆为该项目的负责人。3、分包单位:合肥鹏志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 年 1 月 8 日,法定代表人凌群。机构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登记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七里塘镇站塘村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