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安全防护手册第一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土石方开挖工程安全施工措施1开挖作业开工前,应将设计边线外至少 3m 范围内的浮石、杂物清除干净。2一般情况采取自上而下的开挖程序,凡未经安全技术论证和总工程师批准,禁止采用自下而上的开挖或先挖坡脚的开挖方法。3对开挖深度较大的坡面每下降 5m 应进行一次清坡,避免在形成高边坡后再进行处理。4进行撬挖工作时,应遵守下列规定:严禁站在石块滑落的方向撬挖或上下层同时撬挖;在撬挖工作的下方严禁通行,并应有专人监护;撬挖工作应清除悬浮层并撬成一个确无危险的坡度后,方可收工;撬挖人员应保持适当距离,在陡坡、悬崖上应系好安全绳,配戴安全带,禁止多人共同用一根安全
2、绳,一般应在白天进行。5施工现场的各种机械,必须指定专人统一指挥,以确保机械化联合作业的安全生产。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凡经医生诊断,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精神病以及其它不适于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2高处作业使用的脚手架上,应铺设固定脚手板和 1m 高的护身栏杆。3高处作业下面或附近有煤气、烟尘及其它有害气体必须采取排除或隔离等措施,否则不得施工。4从事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和穿软底鞋,不准穿塑料底和带钉子的硬底鞋。5在陡坡、屋顶、悬挂、杆塔、吊桥脚手架以及其它危险边沿进行悬空高处作业时,临空一面必须搭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人员必须栓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6安全网必须随着建筑
3、物升高而提高,安全网距离工作面的最大高度不超过 3m。安全网搭设外侧比内侧高 0.5m,长面拉直栓牢在固定的架子或固定环上。7在带电体附近进行高处作业时,距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按有关规定采取安全措施。8高处作业使用的工具、材料等,不准掉下。严禁使用抛掷方法传送工具、材料。小型材料或工具应该放在工具箱或工具袋内。9在 3m 以下高度进行工作时,可使用牢固的梯子或高凳,禁止站在不牢固的物件(如箱子、铁桶、砖堆等物)上进行工作。10高处作业下方,应设数人警戒,严禁人员通行或工作。否则,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以免掉物伤人。11高处作业人员,精神要集中,不得打闹,不得麻痹大意,防止坠落。12高处作业前
4、,应检查架子、脚手板、马道靠梯和防护设施等,应符合安全要求,不得迁就使用。13高处作业严禁烤火取暖,使用喷灯、气焊注意火焰不要靠近脚手架或其它易燃物,焊接作业的下方或附近,严禁有易燃、易爆物品,并备有消防器材和专人看管。14高处作业人员使用电梯、吊栏、升降机等设备垂直上下时,必须装有灵敏、可靠的控制器、限位器等安全装置。15雪天高处作业,必须及时将各走道、脚手板等处霜雪、冰清除干净并采取防滑措施,否则不得施工。16高处作业使用的材料应随用随吊,用后即时清理,在脚手架或其它物架上,临时堆放物品严禁超过允许负荷。17上下脚手架、攀登高层构筑物,应走斜马道或梯子,不得沿绳、立杆或栏杆攀爬。18高处作
5、业时,不得坐在平台、孔洞、井口边缘,不得骑坐在脚手架栏杆,躺在脚手板上工作和赁借栏杆起吊物件。19特级高处作业时,应与地面设联系信号或通讯装置,并应有专人负责。20在电杆上进行悬空高处作业前,应检查电杆埋设是否牢固,强度是否足够,并应选合适杆型的脚扣,系好合格的安全带,严禁用麻绳等代替安全带登杆作业。在构架及电杆上作业时,地面应有人监护、联络。21高处作业周围的沟道、孔洞、井口等,应有固定盖板盖牢或设围栏。22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没有特别可靠的安全措施,禁止从事高处作业。23进行三级、特级和悬空高处作业时,必须事先制订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前,应向所有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否则,不得施工。火灾事故应
6、急处理措施1火灾发生后,发现火情人员应立即向现场负责人报告,并同时拨打 119 救援,报告内容应有起火原因、火势情况等,并积极采取灭火行动。现场负责人接到失火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全力组织消防小分队灭火的同时报告项目部应急指挥中心。2灭火方法:遇到一般性可燃物燃烧时可用水、土、消防器材等迅速扑灭火源,若遇电器失火时,应首先关掉电源,然后方可进入火区灭火。在电源未关闭的情况下,严禁用水或非电器用灭火器灭火,以免发生触电事故。3灭火方法:灭火方法主要有隔离法、制熄法、抑制法、冷却法四种,应根据火灾原因及火势情况,灵活选择应用,当火势难以控制且可能造成重大后果的应立即拨打当地电话 119,请求支援。4事故的调查、分析:灭火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准确地调查事故原因,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总结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写出调查报告。防洪、防气象灾害的措施由于工程地质条件复杂,受气候影响较大,为保证安全生产避免造成洪灾事故,特制定本措施:1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合理布置规划防洪设施,保证满足防洪要求。2防洪设施施工应在主体工程之前进行,不得无故拖延防洪施工。3防洪堤、沟设置范围应包括明渠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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