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电动葫芦工安全操作规程讲解了行车和电动葫芦工在操作过程中必须遵守的一系列安全规范。规程强调了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正确穿戴劳保用品。在启动前,操作人员需检查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关键部件是否完好可靠,如有故障不得吊运。操作时应听从挂钩起重人员指挥,启动前先鸣铃,并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上行走。检修时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并悬挂警示牌。重吨位物件起吊前需进行试吊,确保吊挂平稳且制动良好。运行中遇突发停电,需将开关手柄置于“0”位,未放下吊物或索具未脱钩前不得离开驾驶室。恶劣天气下应停止工作并采取防风措施。操作人员还需严格遵守“十不吊”原则,确保吊运过程中的安全。规程还要求驾驶室配备灭火器材,并在工作完毕后按规定停放行车。行车、电动葫芦工安全操作规程适用于所有涉及行车和电动葫芦操作的企业和单位,特别是制造业、仓储物流、建筑工地等领域。该规程不仅为操作人员提供了详细的指导,也为企业安全管理提供了重要参考,有助于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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