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州石淙印染有限公司“225”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2023 年 2 月 25 日上午 8 时 30 分左右,湖州石淙印染有限公司发生一起一般机械伤害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不含事故罚款)135.8 万元。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 号)和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省政府令第 310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2 月 28 日,区应急管理局经区政府授权,牵头成立了由区发改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石淙镇人民政府有关同志参加的事故调查组,同时邀请区监委、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坚持“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
2、注重实效”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询问笔录等,查明了事故经过、发生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事故调查组认定,湖州石淙印染有限公司“225”一般机械伤害事故是一起布匹打卷工王光香在作业过程中,衣物不慎被打卷机的花件轴卷入,导致其身体随花件轴转动而受到机械伤害致死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一、事故有关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和救援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和救援情况2023 年 2 月 25 日上午 8 时 30 分左右,湖州石淙印染有限公司布匹打卷工王光香在打卷车间进
3、行布匹打卷作业时,未按操作规程在花件轴末端套上防卷入的保护套,衣物不慎被花件轴卷入,导致其身体随花件轴而转动。正在同一车间作业的拌布工熊同伞发现后,立即大声呼喊其他工友过来帮忙,同车间的另一名拌布工高朝洪听到呼喊后立即将打卷机关闭,并将王光香从打卷机上解救下来,此时王光香已无生命体征。听到呼喊赶至事故现场的车间管理人员戈海东立即拨打了 120 救援电话,上午 9 时,菱湖人民医院救护车赶到事故现场,医护人员宣布王光香当场死亡。死者王光香,女,1967 年 10 月 5 日出生,身份证地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县德厚镇大龙村民委小龙村六组 33 号。经调查,王光香为湖州石淙印染有限公司的
4、布匹打卷工人。(二)事故单位概况(二)事故单位概况湖州石淙印染有限公司位于湖州市石淙镇牛头村,法定代表人:徐增群,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905.55 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丝织品染色加工(凭有效排污许可证经营)。丝织品织造加工、销售;纺织品批发、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成立日期为 2001 年 8 月 22日,营业期限自 2001 年 8 月 22 日至长期。二、事故直接原因经事故调查组现场勘察和调查取证,分析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湖州石淙印染有限公司的布匹打卷工王光香违反操作规程,作业时未在花件轴末端套上防卷入的保护套,衣物不慎被花件轴卷入,导致其身体随花件
5、轴而转动受到机械伤害致死。三、事故单位主要问题湖州石淙印染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员工违章作业操作打卷机过程中存在的事故隐患;二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对王光香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到位,未能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三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未在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打卷机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湖州石淙印染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徐增群未能有效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未有效落实安全风险分级
6、管控和隐患排查(五)项的规定,未有效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未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未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消除打卷机存在的事故隐患。未及时消除打卷机存在的事故隐患。四、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建议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湖州石淙印染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徐增群作出行政处罚。五、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一)湖州石淙印染有限公司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一)湖州石淙印染有限公司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反三,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规范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规范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二是要强化事故二是要强化事故隐患排查力度,及时开展全面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技术、管隐患排查力度,及时开展全面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技术、管理措施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三是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理措施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三是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和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二)石淙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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