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建设规划控制区施工安全保障承诺书讲解了建设单位在地铁安全保护区及规划控制区进行施工的具体要求。申请人需填写建设项目的基本信息,包括建设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项目名称与位置、施工内容以及计划时间。该文件强调了受项目影响的城市轨道交通范围,指出建设活动要严格遵从国家及深圳市关于城市轨道交通管理和运营的相关法规规定,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0号中的办法和深圳市人民政府令下的相关管理规定等。它承诺将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承担项目的施工工作并确保施工不给轨道交通设施和运营带来任何不利的安全影响;同时还将安排第三方有相应资质监测单位针对受影响区域内的轨道交通设施实施监测,确保各
2、项监测指标处于安全保护指标允许的范围内。如果出现接近这些指标控制上限的情况,将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保障地铁安全正常运营;并且,在涉及项目竣工验收或是分项工程对地铁造成影响的情况下,应特别关注施工过程中可能影响地铁运营安全的因素进行专门性验收工作,并接受来自管理部门如深圳市地铁运营管理办公室或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对验收过程中的监督。最后声明即使方案和技术得到了审查,也不能免除建设各方责任。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建设规划控制区施工安全保障承诺书适用于位于深圳或其他类似城市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建设规划控制区范围内从事工程项目施工活动的企业或单位,尤其针对那些会对现有或者正在规划建设中的城市轨道运输系统构成影响的项目。无论是地下空间开发还是地面建筑工程,当涉及到此区域内任何类型的建设作业时都需要按照此类承诺书来履行对应职责,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以保证公共交通的安全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