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市海川达通信工程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18”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2020 年 1 月 8 日,深圳市海川达通信工程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承接的小榄镇瑞福街南三巷线路拆改迁工程发生一起一人死亡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后,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山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由中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公安局、总工会、市应急管理局小榄分局等有关部门组成的深圳市海川达通信工程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18”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相关的事故调查工作,并邀请市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事故调查组通过调查取证,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性质,提出了对事故
2、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和整改措施,现将事故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深圳市海川达通信工程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一)深圳市海川达通信工程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深圳市海川达通信工程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中山市东区东苑南路 87 号二层之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680559579G,负责人:陈良贵,成立日期:2008 年 08 月 29 日,营业期限至:2027 年 09 月 17 日,经营范围:在隶属公司经营范围内开展相关业务。(二)深圳市海川达通信工程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主要负(二)深圳市海川达通信工程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主要
3、负责人责人陈良贵,性别:男,民族:汉,出生:1976 年 10 月 27 日,居民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东明花园东明街 24 号 503 房,是深圳市海川达通信工程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的负责人。(三)死者身份信息(三)死者身份信息戴方齐,性别:男,民族:汉,出生:1965 年 12 月 2 日,居民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湖南省华容县南山乡大乘寺墟场 2 组,工作单位:深圳市海川达通信工程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二、事故发生经过2020 年 1 月 8 日下午,深圳市海川达通信工程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员工戴方齐、戴方军、戴见军、肖茂才在小榄镇永宁社区瑞福街南三巷 2 号侧墙对开
4、电杆上进行广电线路迁移作业时,戴方齐站在单杆竹梯上作业,戴方军负责扶梯子,戴见军和肖茂才在地面协助。13 时 37 分左右,戴方齐施工完成后,从竹梯上下来时不慎踩空从约 3 米高的竹梯上坠落至地面,头先着地导致受伤,后经 120 现场抢救无效死亡。三、事故原因(一)直接原因(一)直接原因戴方齐从竹梯上下来过程中,由于未系安全绳,未正确佩戴安全帽,不慎踩空从竹梯上坠落至地面。(二)间接原因(二)间接原因1.1.深圳市海川达通信工程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未监督、教深圳市海川达通信工程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未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绳、安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劳动防护
5、用品(安全绳、安全帽)。全帽)。2.2.深圳市海川达通信工程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安排未按照深圳市海川达通信工程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安排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的特种作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的特种作业人员戴方齐上岗作业。业人员戴方齐上岗作业。3.3.深圳市海川达通信工程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主要负责人深圳市海川达通信工程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主要负责人陈良贵未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和教育培训计划。陈良贵未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和教育培训计划。四、事故性质经调查认定,深圳市海川达通信工程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18”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五、对事故的责任认定及事故
6、企业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经调查认定,深圳市海川达通信工程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18”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40 万元,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的影响。该事故的发生,暴露了深圳市海川达通信工程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在安全生产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是事故责任单位。为吸取教训,教育和惩戒有关事故责任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建议对深圳市海川达通信工程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18”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事故单位和有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市应急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对深圳市海川达通信工程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行政处罚。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深圳市海川达通信工程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应认真吸取教训,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提高员工安全意识,防范类似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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