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邦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东李煤矿“816”较大顶板瞒报事故2022 年 8 月 16 日,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邦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东李煤矿(以下简称东李煤矿)发生一起较大顶板事故,造成 9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3028.26 万元。事故发生后,企业瞒报,后经核查属实。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东李煤矿属贵州邦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达公司)全资矿井,营业执照负责人为余邦平,正常生产矿井,生产能力 120 万吨/年,证照齐全有效。事故发生在 1250 运输石门与 1250 第二联络巷、12125 运输巷交岔口处,3 条巷道均采用 U 型棚支护。二、事故直接原因该矿在明知 121
2、25 运输巷交岔口支护不到位、棚顶出现下沉的情况下,违章指挥将手拉葫芦固定在已拆除一侧棚腿的 U型棚上拉综掘机铲板,导致顶板冒落。三、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1.顶板管理不到位。在巷道三岔口进行刷帮、拆棚腿、搬运综掘机铲板等前未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未对交岔口加强支护。2.现场作业管理混乱。在明知 12125 运输巷交岔口支护不到位、棚顶出现下沉的情况下,用手拉葫芦固定在已失稳的 U型棚棚腿上转运综掘机铲板。3.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齐。未配备地质副总工程师、地测部部长等管理人员和地质专业技术人员。4.落实上级工作部署不到位。对国务院安委会督导帮扶组提出问题隐患和工作建议整改落实不到位,未认真落实顶板
3、管理专项整治工作。5.汲取事故教训不深刻,蓄意隐瞒事故。2022 年 5 月 12日该矿曾发生顶板涉险事故,不汲取教训,仍未强化顶板现场管理。事故发生后煤矿转移遗体、删除监控数据、封闭事故区域,蓄意瞒报事故。6.上级公司主体责任不落实。邦达公司对煤矿督促检查不到位,巷道开工验收流于形式;对问题隐患整改验收把关不严。7.地方监管职责落实有差距。地方监管部门到矿核查该起顶板事故导致的瓦斯超限时不细不实,接受煤矿请求随意取消检查计划,收到东李煤矿事故举报后未开展核查工作。四、事故调查处理情况经调查认定,东李煤矿“816”较大顶板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依规依纪依法对 41 名相关责任人员追责问责
4、和行政处罚。其中,对东李煤矿矿长、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和邦达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东李煤矿负责人)、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等 8 人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给予行政罚款,邦达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和东李煤矿矿长等 3 人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东李煤矿安全副总工程师、采掘副总工程师和邦达公司安全副总工程师、地测副总工程师等 12 人给予行政罚款、吊销安全执业资格等处理意见。对盘州市分管副市长、盘州市能源局局长等 21 名公职人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对东李煤矿、邦达公司分别罚款 700 万元、200 万元,并纳入联合惩戒对象。盘州市卫生健康局党组、盘州市民政局党组向盘州市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盘州市委对盘州市能源局党组进行通报批评;盘州市委、市政府分别向六盘水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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