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讯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一、适用范围第 1 条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煤矿通讯维修工种。二、上岗条件第 2 条 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应掌握有关通讯设备的性能、结构、原理及测试、调整、检修方法和操作要求等。第 3 条 应熟悉并遵守有关通讯线路、交换机、电话机的有关规程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能独立工作。第 4 条 身体适应本工种工作,无影响本职工作的病症。三、安全规定第 5 条 必须戴安全帽、穿好工作服。第 6 条 上班前严禁喝酒,班中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有关规章制度。第 7 条 严禁带电作业,当在不能断电的整流器或直流配电屏内、电池组工作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第
2、 8 条 通讯线路和交换机的各种安全保护装置应工作正常、可靠,通讯线路入井处必须装设熔断器和防雷电装置。第 9 条 通讯线路的吊挂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第 10 条 通讯线路外线作业必须遵守有关外线作业安全操作规定。第 11 条 井下通讯线路严禁利用大地作回路。第 12 条 通讯机房必须设有合格的防灭火设施。四、操作准备第 13 条 维修组要配齐以下资料:通讯设备说明书、工作原理图、配线图、工作日志、故障记录、测试记录、工具材料登记表、岗位责任制以及其他单项记录。所有记录本必须编号,不准缺页和随便带出工作场所。第 14 条 周期性维修必须申报作业计划,主要内容是:目的要求、工作任务、起止时间
3、、劳动组织安排、安全防护措施、材料计划、验收标准和注意事项等。较大的工程和技术比较复杂的工程,事先必须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报请有关领导审批后方可开工。第 15 条 了解当日维修任务及影响范围,并通知有关用户。第 16 条 工作前要认真清点、检查施工中所使用的材料、备件、工具。安全用具必须完好、可靠。第 17 条 在井下检修电话机前要通知调度室,禁止对相关支路呼叫、通话,必要时应挂牌或闭锁。第 18 条 在进入人孔、电缆沟之前首先应进行自然通风,然后检查氧气的浓度,确认无危险后方可入内。五、正常操作第 19 条 电话机的日常检修:1.电话机应尽量避免安装在有潮气、淋水、积水的工作地点。2.定期清
4、除话机灰尘、油污和潮气,擦试、调整各个触点。螺钉应紧固,触点接触应良好,送、受话器通话效果应良好,铃声应响亮。3.更换话盒、听盒等工作可在井下进行,其他检修工作均应在井上进行。在井下打开机箱之前,应通知值班调度员禁止呼叫、通知,并加闭锁。待更换完毕修复后,再通知值班调度员恢复正常使用。4.为使话机保持完好通话状态,维修人员要经常巡查维护,每月不少于 2 次,并填写好检修记录。第 20 条 矿用防爆接线盒的使用维修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并做到:1.防爆接线盒要两端吊挂,不准利用电缆支撑重量。2.定期处理盒内的灰尘和潮气,检查进线压紧装置的胶垫是否老化或损坏,并测试其接线端子排的绝缘状况
5、。3.在运行中不用的进出线孔应用挡板密封。第 21 条 井下通讯电缆的敷设与连接维护:1.井下通讯应使用允许用于井下的通讯电缆,井巷内放电缆因长度所限、必须有中间接头时,可将接线盒放在水平位置固定好,不应使接头承力。2.电缆的断头应及时封补,以免芯线受潮。3.电缆必须吊挂整齐,不得吊挂在水管或风管上。如果电缆与水管、风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电缆必须吊挂在管子上方,并保持 0.3m 以上的距离。4.通讯电缆不能与动力电缆交叉混挂,它们之间至少要有0.10.2m 以上距离。5.电缆敷设不得过紧,应略有松弛度,并且每 100m 内应有12m 余量。盘线圆圈的曲率半径不小于该电缆外径的 30 倍,盘线
6、圆圈应吊挂在躲避硐内。6.要定期巡查电缆,每月不少于一次,检查有无撞伤或挤压、掉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7.屏蔽层、接地线应可靠连接并接地。第 22 条 调度电话:1.检修调度专用通讯设备时,应先取得调度员的同意。2.调度电话在交接班前应进行通讯试验,如有故障不通时,调度员应将情况通知维修人员进行处理,尽早恢复通话。第 23 条 配线架:1.安设在调度交换机房内的总配线架、电信交换机房内的主要配线架每年清扫一次,线对和跳线的焊接每年检查和校核一次,弹簧排压力每年试验调整一次。2.暂不用的用户线一定要用绝缘片隔开。3.配线架接地电阻每年测试 2 次,接地电阻不大于 4。4.配线架跳线必须按跳线表、配线表、电话号码表进行,不准随意改变跳线。5.夏季雷雨前,必须抽查一次热圈放电管(避雷器),按10%抽查,发现一只不合格,要全部进行测试,必要时更换全部热圈放电管(避雷器)。第 24 条 地面通讯电缆维修:1.每月巡查一遍矿区内的电话线路。2.线路维修要配齐以下技术资料:矿区电话线路图、电话分布图、配线表、电话号码配线对照表、接线盒配线表、故障记录、线路测试记录、常用工具、安全作业规程等。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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