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万鼎世纪城三期施工工地“2018810”事故调查报告2018 年 8 月 10 日 13 点 40 分,在六安市金安区南山新区内的六安万鼎世纪城三期项目发生一起建筑施工行业伤害事故,造成 1 人死亡。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 493 号)和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 232 号令)规定,经区政府授权,由区安监局牵头,依法组织区纪委监察委、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区住建局、南山新区管委有关人员,成立了万鼎世纪城三期施工工地“2018810”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通过调查取证、现场勘察、查阅资料和综合认定,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2、认定了事故性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有关单位基本情况(一)建设单位:(一)建设单位:六安万鼎置业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 2013 年,注册地址为六安市金安区中店乡计生办,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500060844598R,法定代表人为吴*。该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5 日取得万鼎世纪城 16#楼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建字第 341502201600097 号,于 2017 年 3 月 1日取得上述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34150314092302S08。(二)施工单位:(二)施工单位:安徽宝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 2005 年,注册地址为安徽省合
3、肥市新站综合开发实验区产业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7790900612,法定代表人为*,于 2018 年 2 月 6 日取得两年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等级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编号:D134010250。该公司于2017 年与六安万鼎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该公司为落实六安市金安区住建局于 2018 年 7 月 27 日下发的关于做好建筑工地应对恶劣天气安全生产和强化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金住建2018133 号)的要求,规定本项目高温期间作业时间为上午 6 点-10 点,下午 3 点-6 点,事故发生当天依然执行上述作业时间。(三)监理单位:(三)监理单位:
4、六安市建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 1996 年,注册地址为安徽省六安市梅山南路凯旋国际广场 20 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500730027598L,法定代表人为郑*,资政证书编号:E134002800,有效期至 2018 年 12月 6 日。该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10 日与六安万鼎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建筑工程监理合同。二、事故死亡人员基本情况辛*,男,66 周岁,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安徽省凤台县*,为安徽宝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职工。三、事故发生经过和应急救援情况2018 年 8 月 10 日早晨,施工单位班组长陈*安排辛*、朱*二人清理 16#楼电梯井垃圾。辛
5、*、朱*在清理过程中发现电梯井底部水泥内嵌有废旧钢筋。待 11 点下班休息时,辛*提议捡拾废旧钢筋进行变卖。因电梯井里的废旧钢筋被施工过程中落下的混凝土所凝固,故下午一点左右朱*去取拾取钢筋需要的电钻和电线,辛*一人则沿着约 2 米高的木质爬梯下往电梯井。下午 1 点 40 左右,朱*下到电梯井发现辛*侧躺在电梯井底部,身体被底部钢筋戳穿。发现后朱*立即通知陈*,相关人员立即拨打了“120”、“110”。因辛*被固定的钢筋戳穿身体需对钢筋进行切割,故又拨打了“119”。待“119”切除辛*身上的钢筋后立即将其送往医院进行抢救,后抢救无效死亡。朱*因害怕公司对二人私自变卖废旧钢筋的行为进行处罚,故在事故发生后向派出所陈述时隐瞒了这一事实,却谎称为清理电梯井垃圾。后在公司明确承诺不予追究的情况下,朱*才向事故调查组人员如实陈述上述事实。当天,六安市公安局金安分局即将上述案件作为治安管理案件进行调查处理。2018 年 8 月 11 日安徽宝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与死者家属签订了死亡赔偿协议书,共赔偿死者亲属赔偿金、丧葬费、抚养费等共计人民币*万元整。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万元。四、事故性质经调查,该起事故为个人非法行为所致,并非是生产经营单位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该起事故并非生产安全事故,是一起治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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