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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国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锦绣苑8#、9#楼项目部“11.13”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docx

1、浙江国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锦绣苑 8#、9#楼项目部“11.13”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2014 年 11 月 13 日 13 时 30 分时许,由浙江国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龙泉市锦绣苑一期(8#、9#楼)及地下室工程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造成 1 人死亡。死者,张有财,男,49 岁,身份证号码:352124*1632,福建省浦城县富岭镇店亭村洋岭*。事故发生后,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 493 号令)规定,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市安监局、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市建设局等部门和单位组成的浙江国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锦绣苑 8#、9#楼项目部“11.13”起重伤害事故调查组,

2、并邀请市检察院派人参加。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技术鉴定、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了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事故善后工作已处理完毕。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相关单位及工程项目概况(一)施工单位基本情况。(一)施工单位基本情况。龙泉市锦绣苑一期(8#、9#楼)及地下室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为浙江国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1 年 3 月 19 日,法定代表人周国标,注册资本贰仟万元,经营范围为

3、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为(浙)JZ 安2005110051-6/2。该公司于 2014年 7 月 8 日通过议标方式与德光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锦绣苑一期(8#、9#楼)及地下室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成立了“浙江国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锦绣苑一期(8#、9#楼)工程项目部”,同时任命连冬燕为该项目部经理。项目于 2014 年 7 月15 日开工建设。发生事故的塔式起重机型号为 QTZ80,额定起重力矩 80 吨*米,最大起重量为 6 吨,是浙江国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 2014 年 8 月份向金华婺城区龙门租赁站租赁的,并由浙江银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维护保养。(二)建设单位基

4、本情况。(二)建设单位基本情况。建设单位为德光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宋代光,注册资本 6188 万元,项目负责人为项昌华。该项目设计单位为浙江城市空间建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蒋干福。该项目监理单位为缙云县方正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应进强,项目总监杨丽。锦绣苑一期(8#、9#楼)位于龙泉市龙渊街道环城东路东侧、中山路南侧,工程造价约 5159 万元,计划工期 622 日历天。二、事故经过2014 年 11 月 13 日下午 12 时 30 时许,浙江国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锦绣苑一期(8#、9#楼)工程项目部钢筋班班组长徐海军安排钢筋班组工人姚木兴、张有财、常国敏、王群在锦绣苑

5、一期工地 8#-5#楼二层平台上负责剪钢筋。下午 13 时 30 时许,钢筋班组徐海良(徐海军弟弟)叫张有财和常国敏协助塔吊将空地上的一捆钢筋运到工地一楼平台上,姚木兴和王群则继续在原地裁剪钢筋。塔吊起吊钢筋(钢筋重 1.99 吨、塔吊小行车位置距离驾驶室 26 米)升到 2 米左右的位置时,钢丝绳突然断裂,钢筋和塔吊的吊头砸中工人张有财,致使张有财头部、手部、腿部受伤。工地钢筋班组徐海良立即拨打 120 和110,十分钟左右警车和救护车赶到现场,张有财被送往龙泉市人民医院进行抢救,于 14 时 20 分许经抢救无效死亡。三、事故原因和技术鉴定(一)技术鉴定(一)技术鉴定受事故调查组委托,丽水

6、市特种设备检测院经现场勘察和样品检测等认定为:靠臂架外侧的滑轮轴有磨损凹槽;根据钢丝绳断裂点的单丝断口形状,共有机械损伤,疲劳失效,塑性拉断,疲劳、腐蚀、塑性复合型破坏四种失效类型;塔式起重机钢丝绳频繁使用区段有多处机械损伤和较重断丝现象。鉴定结论:造成钢丝绳断裂的原因是 1.钢丝绳机械损伤;2.钢丝绳异常弯曲造成疲劳断丝集聚;3.钢丝绳磨损、腐蚀。(二)直接原因(二)直接原因1.由于钢丝绳在拉断前已受到疲劳损伤、磨损、腐蚀等情况影响,内外都产生了裂纹和缺陷,降低了钢丝的抗拉强度,所以塔吊起吊钢筋过程中,钢丝绳承受的拉力与理论承受能力接近,受损的钢丝绳发生断裂,钢筋和塔吊的吊头砸中工人张有财,致使事故发生。2.2.张有财安全意识淡薄,在起重作业时,未及时离开张有财安全意识淡薄,在起重作业时,未及时离开,到安到安全区域。全区域。(三)间接原因(三)间接原因1.1.塔吊信号工李信来违反信号工操作规程进行违章指塔吊信号工李信来违反信号工操作规程进行违章指挥,在起重作业时,下方人员未完全离开就指挥塔吊起吊。挥,在起重作业时,下方人员未完全离开就指挥塔吊起吊。2.2.钢筋组班组长徐海军未认真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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