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吊装指挥员必须持证上岗,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应根据指挥员的信号进行操作。当信号不明确或错误时,操作员可以拒绝执行。(2)遇 6 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露天吊装作业。雨雪后或雨雪中作业时,应先通过试梯,确认安全可靠后再进行作业。(3)起重机作业时,严禁任何人在吊臂和重物下停留、工作或通过。搬运重物时,严禁从人身上经过。严禁使用起重机承载人员。(4)起重机行驶和作业的场地应保持平整、坚固,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5)起重机启动前的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A 各项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齐全、完好;B 钢丝绳及连接件符合规定;C 燃料、
2、润滑油、液压油和冷却水的添加量充足;D 所有接头均未松动;E 胎压合规。(6)起重机启动前,应将各杠杆置于空档位置,锁紧手刹,按正确步骤启动内燃机。启动后应怠速运转,检查各仪表指示值,正常运转后连接液压泵,待压力达到规定值,油温超过 30后方可启动运转。(7)作业前应伸长所有支腿,并在脚撑下放方木,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倾角不大于 1/1000(水平气泡为居中)当没有负载时。如果支腿有定位销,则必须插入。底盘为带弹性悬挂的起重机,放置支腿前应将稳定器拧紧。(8)严禁在操作过程中拉动支腿调节阀。调整支腿必须在空载状态下进行,调整前可将动臂前转或后转。(9)臂架的长度和仰角应根据被吊重物的重量和起升
3、高度进行调整,并估计吊索和重物本身的高度,留出适当的空间。(10)臂架伸缩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臂架伸长时吊钩应相应降低。当限位器报警时,应立即停止到达。动臂收起时,仰角不宜过小。(11)臂架伸长后,当前段臂架长度大于后段臂架伸长长度时,必须进行调整,排除异常情况后方可作业。(12)大臂伸展后,或主副臂完全伸展后,变幅不得小于各长度规定的仰角。(13)汽车起重机吊装时,货车驾驶室内不得有人,重物不得超出驾驶室顶部,不得在货车前方起吊。(14)采用自由(重力)下降时,载荷不应超过该工况下额定起重量的 20%,重物应有控制地下降。下降停止前,应逐渐降低速度,不得使用紧急制动。(15)当起重量达到额
4、定起重量的 50%以上时,应使用低档。(16)作业中发现起重机倾斜、支腿不稳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将重物下降至安全场所,下降时严禁制动。(17)当重物需要长时间悬空时,起重卷筒应制动并锁定,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控制室。(18)当起重量达到额定起重量的 90%以上时,严禁同时进行两次以上的作业。(19)起重机带载转动时,运行应平稳,避免急转弯或停车,停车后应进行倒车。(20)轮胎式起重机带载运行时,路面必须平整坚实,负载必须符合厂规,重量离地不超过 500mm,并系好拉绳才能行驶慢慢地。(21)作业结束后,应将臂架完全收起并放在支架上,然后收起支腿。吊钩应用专用钢丝绳固定;车架尾部的两根支撑杆分别支撑在尾部下方的支架上,并用螺母固定;将防止机身转动的销式制动器插入销孔内,将取力器操作手柄置于脱开位置,最后锁上吊装操作室的门。(22)行车前,检查并确认各支腿存放处无松动,轮胎气压应符合规定。行驶时,水温应在 80 至 90C 范围内。水温未达到 80时,不允许高速行驶。(23)行驶时保持中速,不要急刹车,穿越铁路道口或起伏路面时减速,下坡时不要挂空档,倒车时应有人监督。(24)行车时,严禁人员站在或蹲在底盘平台上,严禁堆放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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