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讲解了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的安全管理要求,旨在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生产安全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该规定明确了适用范围,即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在厂区外公共区域埋地、地面和架空的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管理。规定强调了管道单位应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同时,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管道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并对建设项目实施安全条件审查。该规定还禁止光气、氯气等剧毒气体化学品管道穿越公共区域,并严格控制氨、硫化氢等其他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管道穿越公共区域。
2、在危险化学品管道的建设方面,规定要求建设单位依法办理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手续,并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施工单位需具备相应资质,并按照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施工。监理单位应对管道的总体建设质量进行全过程监督。此外,规定还详细阐述了危险化学品管道的运行管理要求,包括设置明显标志、建立巡护制度、及时排除事故隐患、定期检测维护等内容。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适用于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在厂区外公共区域埋地、地面和架空的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管理。该规定不适用于原油、天然气、煤层气和城镇燃气管道的安全管理。适用于这些领域的企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相关从业人员,特别是那些需要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的企业和机构。通过遵守该规定,相关单位可以有效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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