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浙江双丰阀门制造有限公司“12”机械伤害一般事故调查报告2020 年 1 月 2 日,浙江双丰阀门制造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一般事故,导致一人死亡。事故发生后,缙云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成立了浙江双丰阀门制造有限公司“12”机械伤害一般事故调查组,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公安局、县经济商务局、县人力社保局、县总工会、经济开发区为成员单位,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事故调查原则,深入开展现场勘察、调查取证、综合分析等各项工作,查明了事故发生
2、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此次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建议意见。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事故发生单位基本情况(一)事故发生单位基本情况浙江双丰阀门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丰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1227996493527,生产经营单位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地址:浙江省缙云县五云镇碧川路 16 号,法定代表人:孙雷水,注册资本:500 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07 年 3月 29 日,营业期限:2007 年 3 月 29 日至 2047 年 3 月 28 日止,经
3、营范围:阀门制造、销售;机械零部件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二)事故相关人员基本情况(二)事故相关人员基本情况1、周绍虞(死者),男,身份证号:*,住址:*。2019年 5 月 24 日与双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浙江双丰阀门制造有限公司生产车间从事混砂岗位工作。1 月 2 日在生产车间作业时被混砂机卷入,受到搅拌臂挤压,导致死亡。2、孙雷水,男,身份证号:*,住址:*,为双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3、陶建武,男,身份证号:*,住址:*,为双丰公司的安管员。4、李文献,男,身份证号:*,住址:*,为双丰公司的车间主任。5、周绍华,男,身份证号:*,
4、住址:*,为双丰公司的抛丸工,死者周绍虞的堂哥,本次事故的第一发现者。二、事故发生经过及事故救援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一)事故发生经过2020 年 1 月 2 日下午 14 时左右,周绍虞开始工作,先使用混砂机进行玻璃水砂混砂作业。15 时左右,周绍虞完成玻璃水砂混砂作业后,按照作业流程对混砂机进行清理,以便接下来的糖浆砂混砂作业。下午 15 时 11 分左右,周绍华走进生产车间准备找周绍虞商量个人医保事项,在周绍虞工作的混砂机岗位找不到周绍虞,发现卸料处有一只黑色鞋子,周绍华意识到周绍虞可能发生事故,于是跑到作业平台上,发现周绍虞被挤压在混砂机里面,混砂机处于运行状态。(二)事故应急救援工
5、作情况(二)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情况周绍华发现周绍虞被挤压在混砂机里面后,马上关闭了混砂机电源,并喊来车间主任李文献。李文献立即向安管员陶建武报告,陶建武拨打了 110 报警电话,并向总经理孙雷水报告。在接到消息后,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人力社保局、县总工会、县经信商务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维护事故现场秩序,组织安抚死者亲属,并向县委、县政府、市应急管理局报告事故情况。(三)善后处理情况(三)善后处理情况事故发生以后,浙江双丰阀门制造有限公司已就赔偿款项事宜与死者家属达成协议,完成善后工作。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一)事故伤亡情况(一)事故伤亡情况
6、本起事故造成 1 人死亡,无人受伤。死者:周绍虞,男,身份证号:*,浙江省缙云县方溪乡人。(二)直接经济损失(二)直接经济损失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 6721-1986)的计算方法得出,本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 101 万元人民币。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一)直接原因(一)直接原因1、县公安局对有关人员进行了询问,结合事故现场勘查,排除了恐怖犯罪、刑事犯罪等人为破坏因素。2、物的不安全状态:混砂机防护结构高度过低。根据国家标准机械安全 防止上下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GB23821-2009)的规定,混砂机岗位的防护结构高度应当达到 1.2 米至1.4 米,而实际上的防护结构高度只有 0.7 米,达不到标准的要求。3、人的不安全行为:周绍虞违反操作规程作业,在混砂机未停机的情况下,清理混砂槽,被卷入受到挤压导致死亡。详细分析见附件 1 技术专篇。(二)间接原因(二)间接原因1、未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双丰公司已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和公司实际的组织架构不符,未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部分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设置有冲突。2、未健全安全生产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