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风险自查检查指南类别自查检查内容检查方法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等各类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1、施工单位是新建、改建、扩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时应明确双方的施工工地消防安全责任。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承担监理责任,监督施工单位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保障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查阅资料2、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消防安全工作,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与分包单位逐一订立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分包单位在其分包范围内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
2、,组织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查阅资料3、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项目规模、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重点,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并应确定消防安全负责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应在消防保卫牌上公示,同时应落实各级、各部门、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查阅资料抽查提问4、施工单位应针对施工现场可能导致火灾发生的施工作业及其他活动,制定可燃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用火、用电、用气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编制消防安全检查及应急预案演练制度,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消防安全技术交底,定期组织开展灭火及应急疏散演练。查阅资料抽查提问5、根据施工规模、火灾危险性等特点,按照 单位
3、消防安全管理规范(DB32/T44442023,以下简称规范)明确的要素,制定可燃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用火、用电、用气等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和变配电操作、电气线路安装操作、设备安装操作、电焊、气焊操作、易燃易爆物品使用等操作规程。查阅资料抽查提问6、施工单位应保证防火检查巡查、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火灾隐患整改、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建设等消防工作所需资金的投入。查阅资料消防设施管理1、施工现场应设置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消防应急照明、自救呼吸器等临时消防设施和灭火、逃生器材。临时消防设施应与在建工程的施工同步设置。建筑工程中,临时消防设施的设置与在建工程主体结构施工进度的差距不应超过 3
4、层。现场检查抽查测试2、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储水设施、消火栓泵、室内消防竖管及水泵接合器等,应设有醒目标识。临时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等储水设施水量应符合要求,补水、防冻措施完好。现场检查抽查测试3、施工现场的消火栓泵应采用专用消防配电线路。专用消防配电线路应自施工现场总配电箱的总断路器上端接入,且应保证火灾延续时间内的消防设施用电需求。现场检查抽查测试4、在建工程的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及使用场所、动火作业场所、可燃材料存放、加工及使用场所以及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发电机房、变配电房、设备用房、办公用房、宿舍、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等场所应按规定配置灭火器,且每个场所的灭火器数量不应少于 2 具。建设工程施
5、工现场应按照施工进度逐层配置灭火器。灭火器应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避免日光暴晒和强辐射热。现场检查抽查测试5、施工现场的备用发电机房及变、配电房、水泵房、无天然采光的作业场所及疏散通道、高度超过 100 米的在建工程的室内疏散通道、避难层(间)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他场所应当配置应急照明。现场检查抽查测试灭火1、施工现场应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并宜设置为环形,设置环形车道确有困难时,现场检查应急救援设施管理应在消防车道尽端设置尺寸不小于 12 米12 米的回车场。消防车通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得小于 4 米,路基、路面及其下部设施应能承受消防车通行压力及工作荷载。2、临时消防车道的右侧应设
6、置消防车行进路线指示标识,不得在消防车道上设置构筑物、建筑材料等障碍物,不得在消防车通道上方、临时消防救援场地设置妨碍消防车作业的架空管线、树木等障碍物。现场检查3、临时办公、宿舍等建筑每层外墙的窗口、阳台等部位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金属栅栏,确需设置时,应能从内部易于开启。现场检查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应保持畅通,不得堵塞、占用及锁闭。现场检查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1、将发电机房、配电房、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可燃材料存放库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临时办公用房、宿舍、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等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立明显的防火警示标志,并实行严格的管理。现场检查2、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应远离明火作业区、人员密集区和建筑物相对集中区。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不应布置在架空电力线下。现场检查3、在建工程内不得设置人员住宿、可燃材料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等场所。既有建筑进行扩建、改建施工时,应明确划分施工区域和非施工区域并进行防火分隔。查阅档案现场检查4、高层建筑、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木结构建筑或含木结构的组合建筑的外脚手架、支模架的架体应采用不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