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反三违奖惩制度反三违奖惩制度一、违章处罚细则1、普通员工每发生一次一般性的违章,视违章行为对违章者处予 100 元处罚。一年内,同一员工发生一般性违章行为两次者,处罚金额加倍。一 年内累计三次者视同严重违章处理,同时连责上一级,处罚金额为违章者的 50%。2、班长每发生一次一般性的违章,视违章行为对违章者处予 200 元处罚。一年内,同一名班长发生一般违章行为两次者,处罚金额加倍。一年内累计三次者视为严重违章处理,同时连责上一级,处罚金额为违章者的 50%。3、主任及上级领导每发生一次一般性的违章,视违章行为对违章者处予 300 元处罚。一年内同一主任级以上人员发生一般违章行为两次者,处罚金额
2、加倍。一年内累计三次者视为严重违章处理,同时连责上一级,处罚金额为违章者的 50%。4、每发生一次严重违章,对违章者处予取消当月 50%绩效处罚。同时对直接领导进行连责处罚,违章者上一级给予 300 元处罚。5、因违章发生事故,经济损失在 1-5 万元之间,扣除事故责任者当月绩效 20%。经济损失在 5 万10 万元之间,扣除事故责任者与连责人员当月绩效 50%;经济损失在 10 万20 万之间,取消责任者与连责人员当月绩效;经济损失超过 20 万元,取消责任者与连责人员当月绩效。二、红黄牌管理1、一般性违章:处予违章人员黄牌警告一次同时记录在案,并由部门再次培训,培训合格后重新上岗;一个月内
3、累计两次黄牌警告者,必须离岗接受培训,考核合格后重新上岗。2、严重性违章:对违章行为立即给予制止,处予违章人员红牌警告一次,同时离岗至 SHE 部重新接受培训,并记录在案,违章者经考核合格后重新上岗。若经培训考核后,仍有严重违章行为,对 SHE 培训人员进行连责处罚 300 元。凡是离岗接受培训者,取消当月绩效 50%。3、个人累计被出示红牌达 3 张者,交由人力资源部门处理。三、反违章奖励1、各部门要积极发动员工参与到“反违章管理”中去,各部门、班组之间员工要相互监督,劝阻和制止违章作业,同时项目将对举报者给予违章处罚金额一半的奖励。2、劝阻、制止违章,避免事故发生者,给予 300 元-500 元奖励;3、在发生火灾事故时,保护项目财产和人身安全,避免事故扩大,处置得当,成绩突出者给予申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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