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停工告知函证据要点1.事件发生证明文件:以函件、通知公告、气象地质资料、政府指导白皮书等书面证据证明影响施工事件发生事实;业主欠付工程款的情形下,须汇总合同对进度款批复与支付的约定、现阶段已批复进度款与实际付款进度等形成证据,同时要求该部分欠款已对现场施工产生负面影响。2.原施工进度与现场组织计划:如原施工计划过程发生变更则提供最新组织计划,如前期存在工期延误情况则需列明工期延误原因及相关顺延证据。3.当前施工进度及现场库存:以文字详细描述当前施工进度并以影像记录,同时盘点现场机械设备及物资形成清单同样以影像记录,上述清单需报送监理、业主书面确认,用于证明现场库存数量,目的是证明业主原因导致
2、物资供应中断致使局部施工无法组织或某工种无法组织施工被迫窝工。4.分包分供停工停供函(如有)5.局部停工/缓建施工计划:根据当前施工现场有限资源/限制条件规划局部停工/缓建施工计划,并尽力获得有效变更及签确,至少应获得监理的签字确认,否则我方须保留送达证据(监理和业主)。停工缓建计划,应当列明以下几点:(1)根据业主提供的条件、现场库存情况确定局部停工缓建的具体部位;(2)明确停建部位的成品保护及防护措施等组织措施,缓建部分的施工计划及工期顺延情况;(3)明确停缓建过程中管理人员及项目施工人员的窝工及退场组织安排,时间计划要明确;(4)明确停缓建过程中机械材料的组织安排(明确到部位),以及材料机械数量及过程进退场安排;(5)明确停缓建时间节点安排及业主需要提供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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