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钢筋精算管理操作手册(试行 1.0)1总则.11.1目的.11.2适用范围.11.3管理原则.12机构设置及人员管理.13职责分工.23.1工程局.23.2各公司.23.3项目部.24术语定义解释.45指导目标.46指导内容.56.1招投标及采购验收.56.1.1策划要求.56.1.2招投标及采购验收策划参考.66.2钢筋技术优化及现场管控.66.2.1策划要求.66.2.2技术优化及现场管控策划参考.86.3钢筋算量及软件操作.146.3.1策划要求.146.3.2算量及软件操作参考.157考核.318附则.32第 1 页 共 31 页1 1总则总则1.11.1目的
2、目的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工程局“四个全面”工作布局,强化项目精细化管理,提高项目钢筋管理及创效水平,特制定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钢筋管理操作手册(试行 1.0)(以下简称“本手册”)。1.21.2适用范围适用范围本手册适用于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程局”)及局属子(分)公司(以下简称“各公司”)所属各施工类项目(境外施工类项目参照执行)。1.31.3管理原则管理原则坚持技术优化、现场管控优化、结算优化数措并举、系统联动的原则。2 2机构设置及人员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管理2.1各公司适时设置钢筋管理专业板块;鼓励有条件的公司集中钢筋
3、管理及精算专业人员成立钢筋精算小组,主要负责钢筋翻样、技术优化、结算对量等工作。工程局商务合约部可协助在全局范围内采用市场化运作,以激励精算小组的积极性。2.2各项目部原则上应配置专职钢筋工程师及钢筋翻样师,并自行完成钢筋翻样工作。项目部可按项目规模大小、实际工程需求配置钢筋工程师人数;大型、特大型项目应常驻一名或以上钢筋翻样师,中小型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一人兼任两个以上项目,暂不具备自行翻样条件的项目,应从监管劳务单位钢筋翻样向自行翻样积极过渡。2.3经各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考评,当钢筋翻样师胜任自行翻样工作且表现优秀时,可享受项目部门负责人薪资待遇;外聘专业钢筋翻样人员,可结合市场情况及本单位同
4、岗位自有职工薪资标准,执行市场化待遇。2.4目前不具备配置钢筋翻样师条件的项目,应与劳务分包单位共同做好钢筋翻样优化工作。2.4.1监管分包单位翻样的项目,应在签订合同时约定,节余钢筋达到一定比例给予奖励,浪费钢筋给予处罚,并制定分包单位翻样奖罚办法。2.4.2分包单位翻样技术人员至少提前 7 天将阶段性施工部位钢筋翻样料第 2 页 共 31 页单上报至项目钢筋工程师审核,经其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加工;若因翻样不合理造成短料(短料长度大于 600mm),劳务公司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并视情况轻重进行罚款处理,罚款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对于分包单位的翻样经项目审定后节省钢材用料的,项目部应适当予分包单
5、位翻样技术人员以节余量 10%的奖励,各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分包单位奖罚标准。3 3职责分工职责分工3 3.1.1工程局工程局商务合约部负责制定本手册并贯彻实施;监督、指导全局钢筋精算管理工作的开展。各相关部门按照管理职能负责宣贯落实执行本手册,并对本业务线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服务。3 3.2.2各公司各公司3.2.1商务合约部商务合约部(或相关职能部门)负责钢筋采购管理工作,负责钢筋工程的材料询价、比价工作;负责牵头组织钢筋精算指标的测算、编制与确定;牵头组织项目钢筋精算策划;负责组织钢筋节约专项考核;负责在依据本手册的原则下进行内容优化;适时设立钢筋管理板块业务专人牵头组建管理小组并
6、负责实施。3.2.2各相关部门按照本手册的要求,结合各自管理职能,对本业务线涉及钢筋工程的业务进行检查、指导、服务。3 3.3.3项目部项目部3.3.1项目经理是项目钢筋工程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将钢筋技术优化、现场管控优化、结算优化三项指标分解到项目相关岗位。3.3.2商务经理项目钢筋精算优化的第一责任人。全面掌握项目钢筋各项数据指标,及时了解钢筋市场价格走势;负责钢筋图示预算、钢筋精算策划、钢筋总分包结算等,确保钢筋计量精度;及时汇总各部门提供的钢筋工程相关资料;牵头负责钢筋“四算”对比分析,查找问题,落实措施。3.3.3技术总工第 3 页 共 31 页项目钢筋技术优化的第一责任人。牵头组织钢筋技术优化策划,组织编制钢筋专项施工方案及竣工图,监督指导钢筋施工人员落实技术组织措施及策划内容。3.3.4生产经理项目钢筋现场管控及翻样优化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钢筋使用计划、进出场、翻样、加工、绑扎、验收等全过程管理,严格控制钢筋用量及损耗;及时督办现场的变更与签证;牵头组织钢筋翻样策划,组织编制钢筋、接头翻样耗用量和节点耗用量;监督劳务单位的钢筋损耗情况。3.3.5钢筋翻样师负责钢筋翻样总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