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潍坊华诚改性塑料有限公司“7.1”火灾事故调查报告2017 年 7 月 1 日 12:10 左右,潍坊华诚改性塑料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火灾事故,造成该公司车间及相邻工厂车间、仓库烧毁,直接经济损失初步估算 50 余万元(具体数额以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数据为准),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后,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长令第 236 号)以及区政府关于授权成立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的通知(坊政发201013 号)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区政府成立了由区安监局牵头,区安监局、区监察局、区总工会、区公安分局、区公安消防大队和
2、坊子工业发展区等部门、单位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坊子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企业主体、属地管理、主管部门监管和事故隐患排查、隐患整改、教育培训、应急管理等方面的责任进行“一案六查”。调查人员本着“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和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同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潍坊华诚改性塑料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
3、1 年,位于坊子工业发展区北眉村,法定代表人辛振宏,实际管理人辛广业,二人为夫妻关系。注册资本 150 万元,自然人投资。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加工销售塑料制品;零售塑料原料等。厂区占地 6000 平方米左右,其中厂房面积 500 平方米左右,主要设备有圆织机 8 台、拉丝机 2 台、造粒机 1 台,主要产品为 PP编织布,现有员工 30 人左右。二、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救援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一)事故发生经过2017 年 7 月 1 日 13:00 上班后,拉丝车间(车间布局见附件厂区平面图)工人辛福强发现有烟进入到他们车间,立即与一起工作的董海源、于孝刚跑出车间查看,发现废料库烟
4、雾很大,于是即刻到复卷车间叫出在该车间休息的废料库工人辛胜明和其他工作人员,辛胜明、于孝刚等人到废料库看到造粒机部位在着火,火势很大、烟很呛人就跑出来了。辛胜明立即拨打“119”报警,于孝刚电话通知董增训拉闸断电,并开车到309 国道边接消防车。现场工人开始搬运抢救一些物资。(二)救援经过及情况(二)救援经过及情况2017 年 7 月 1 日 13:10 左右,工业发展区工作人员发现在发展区东南方向有黑烟冒出,立即安排涌泉社区第一书记、城管规划所所长庄国收到现场查看,并将情况通知发展区领导。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后发现潍坊华诚改性塑料有限公司废料车间起火,立即组织对厂区内人员进行疏散、拉闸断电、拨打
5、 119报警电话并将华诚改性塑料有限公司存储的润滑油、现场部分产成品转移安全地带,避免造成更大损失。13:20 左右,发展区、派出所大部分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发展区领导及时将情况上报区委、区政府,调派各方力量前来救援,并安排挖掘机等机械设备打通新修的园区路、宏光街,给救援车辆留出快速救援通道。13:30 消防车赶到现场对着火点进行灭火。同时,附近各村干部自发组织人员赶到现场进行灭火救援。随后在市消防支队的协调下,周边邻近县市区的增援消防车辆陆续到达,发展区领导安排工作人员为消防车辆找水源,并协调潍河管理单位从灌渠抽水灭火。16:00 左右,工业发展区通过“坊子发布”等媒体平台向社会发布火灾情况通
6、报。17:00 左右,火势得到有效控制。19:00 左右,明火被熄灭,救援消防官兵陆续撤离火灾现场。工业发展区调集洒水车辆和部分干部对火灾灰烬继续喷淋,防止死灰复燃。在整个救火过程中,市消防支队长亲自靠在现场指挥救援,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包靠工业发展区的区领导亲临一线,靠前指挥,全力投入灭火救援。三、事故原因及性质(一)直接原因(一)直接原因潍坊华诚改性塑料有限公司废料库既有可燃废料堆积存放又有生产设备(造粒机、割丝机),可燃废料堆积设备周边,造粒机由于运行时温度较高,引燃了附近可燃物发生火灾,是造成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二)间接原因(二)间接原因1.1.潍坊华诚改性塑料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潍坊华诚改性塑料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企业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企业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潍坊华城改性塑料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未经安全培训合格,不具备基本的安全知识和能力。未严格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有关规定,对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日常安全教育流于形式,致使工人安全知识匮乏,安全生产意识淡漠。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潍坊华城改性塑料有限公司未按照隐患排查治理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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