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液氧储罐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液氧储罐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预案(ISO45001-2018ISO45001-2018)1.0 编制目的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员工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和企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1.1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处置方案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方案编制导则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企业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应急处置方案。1.2 事故风险分析1.2
2、.1 危险源的确定与风险分析1.2.1.1 危险源通过危险有害因素分析,确定制氧主厂房、空分区、氧压机房、低温液体贮存区、氧气和氮气储罐、调压间和站区压力管道等为制氧厂的危险源,其中氧气球罐、液氧罐区的氧储量为 408T,超过 200T 的临界量,构成重大危险源。1.2.1.2 危险化学品的危险性制氧厂设计到的危险化学品包括氧气(压缩的、液化的)、氮气(压缩的、液化的)、氩气(液化的)等,其危险性如下:氧气是一种无臭无味的气体,有很强色的助燃性,氧的浓度越高,燃烧越激烈,空气中的氧气只要增加 4%燃烧就会显著加剧,包括金属在内的一些普通物质在大气中不燃烧,但在氧浓度较高或纯氧中就会燃烧起来,所
3、以一些可燃物在高氧或纯氧中就会自燃、爆炸。液氧在气化过程中会吸收周围大量的热能,如果液氧接触到人和动物,就会造成冻伤。液氧由液态转化为气态时,其体积将会增大数百倍 1m液氧转化为标准状态的气体体积为 800m。如果泄露气化,将势必增加空气中氧气的浓度(超过 20.9%)而使工作人员的衣服被氧化饱和,氧气是助燃气体,被氧饱和的衣服遇明火就会助燃,在氧气浓度超过 23%时,不仅是衣服,其他物质遇明火也会燃烧,浓度超过 40%时对人会引起“富氧中毒”。液氧与油脂、沥青、织物、木材及各种可燃物质接触时,不需要火源都极易引起燃烧,潜在着爆炸的危险性。氮气和氩气均为无色无臭气体,属窒息性危险化学品,其贮存
4、装置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轻度的气体泄漏,容易造成人员的缺氧反应;重度的气体泄漏,有可能会造成人员窒息死亡的严重后果。液氮在气化的过程中会吸收周围大量的热能,如果液氮接触到人和动物,就会造成严重的冻伤。液氮由液态转化为气体时,其体积将会增大数百倍 1m液氧转化为标准状态下的气体体积为 643m,如果泄露气化,产生的氮气过量,可使空气中氧分下降,引起缺氧窒息。1.2.1.2 工艺设备的危险性制氧厂在生产及输送产品过程中所用的空分装置系统、输气管道、氧气压缩机、储罐等工艺设备,如遇超压、混入可燃气体和油脂等情况,可能发生爆炸、火灾、人员中毒窒息或低温冻伤等安全生产事故。1.2
5、 事故类型制氧厂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火灾、爆炸(2)气体或低温液体(氧、氮、氩)泄露(3)中毒窒息(4)低温冻伤1.3 事故发生的诱因1.3.1 火灾爆炸(1)易燃、易爆化学品泄露,遇明火爆炸。液氧在生产过程中液氧中碳氢化合物含量超标,遇激发能源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2)空分装置系统在检修作业、动火作业、启停活动时,特别是在易燃、易爆物质存在的场所,会因管理不善或处置不当,发生误操作、误损伤而引起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3)空分装置系统临时停车或液氧泵的单机停车时,泵后液氧压力迅速下降,存留在管道容器中的液氧排放不及时,受到外界的热量加热液氧气化,溶解在液氧中的碳氢化合物
6、的浓度逐渐增大,当空分装置再次启动时,这种固态碳氢化合物受到氧气流或液氧流的冲击,极易引起爆炸。(4)输气管道的连接部位若发生泄漏,或管道破损发生泄漏遇明火会发生火灾爆炸危险(5)氧气压缩装置上的润滑系统:由于油系统的管道特点和油的燃烧特性,氧气压缩机系统一旦有油污泄漏,特别是与高压纯氧接触后,会引起剧烈的自燃氧化放热,使氧气迅速升温升压超出设备承压极限引起火灾、爆炸。1.3.2 中毒和窒息(1)氮气和氩气均属窒息性气体,在受限空间作业时,及时检测氧含量在(19.5%23.5%)之间,超出正常范围,氧含量降低而存在窒息危险。(2)氧在正常浓度时对人体无害,但当氧的浓度超过 40%时有可能发生氧中毒,若生产过程中氧发生大面积泄露时,可导致在危险区域内人员中毒、窒息。(3)输气管道的“跑”“漏”是引起人员中毒、窒息的主要危险(4)制氧厂周边的煤气柜若发生煤气大面积泄漏事故,会导致在制氧厂人员中毒、窒息。1.3.3 灼伤制氧厂涉及低温储罐、液氧泵、液氩泵、空分塔等低温设备和低温管道,若保温设备损坏,操作人员未按要求穿戴劳保用品,操作时不慎接触到低温液体,可造成冷灼伤;若液氧、液氮、液氩的低温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