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水(介)质处理监督管理规则TSGG5001-2010讲解了锅炉水(介)质处理的主要目的,即防止锅炉结垢、腐蚀,保持受热面清洁,确保水汽和有机热载体的质量。该规则详细规定了适用于条例范围内蒸汽锅炉、热水锅炉和有机热载体锅炉及其水(介)质处理系统的生产、使用,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等方面的要求。此外,规则还涵盖了锅炉水处理药剂、树脂和有机热载体的制造与使用,锅炉化学清洗,以及锅炉水(介)质处理的检验检测工作。对于进口或按境外规范、标准在境内生产的锅炉水处理设备、药剂、树脂和有机热载体,同样需要符合本规则的要求。锅炉水(介)质处理监督管理规则TSGG5001-2010适用于蒸汽锅炉、热水锅炉和有机热载体锅炉的生产、使用单位,以及相关水(介)质处理系统的设备制造商、安装商、维修服务商。同时,该规则也适用于锅炉水处理药剂、树脂和有机热载体的生产商和用户,以及从事锅炉化学清洗和水质处理检验检测的专业机构。无论是国内生产还是进口设备和材料,均需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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