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1.目的:为了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贮存、发放,确保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有效使用,特制订本规定。2.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原则:2.1、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确实起到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的作用。2.2、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必须依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对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不同的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是为劳动提供保护的必要物质条件,职工上岗作业必须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移作他用或领而不用。3.范围:本办法涵盖了德蒙化工所有员工。4.引用标准: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5.名词定义: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
2、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不是福利待遇,不能强调平均和攀比。6.职责:6.1 各部门负责定期(按月)上报劳动防护用品领用计划(下月)。6.2劳动防护用品仓库负责做好劳保用品的出入库台帐,并定期向安环部上报劳动防护用品库存清单.6.3 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执行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安全性能检验工作。当仓库库存无法满足各部门上报的领用计划时,安环部负责提出采购申请。6.4 采购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全面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工作,特殊劳保用品应报安环部核准。7.发放程序7.1 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发放7.1.1 领用人填写仓库领料单,相应的部门经理/主
3、管(或经理/主管授权的人)批准签字。7.1.2 领料单呈交给公司安全环保部,安全环保部主管(或主管授权的人)批准。7.1.3 领料人凭领料单到劳动防护用品仓库通过仓库保管员领取一般劳动防护用品7.2 福利性劳保用品发放7.2.1 各部门统一填写仓库领料单,相应的部门经理/主管(或经理/主管授权的人)批准签字。7.2.2 领料单呈交给公司安全环保部,安全环保部主管(或主管授权的人)批准。7.2.3 各部门到劳动防护用品仓库通过仓库保管员统一领取福利性劳动防护用品,并分发至部门人员。7.3 共用劳动动防护用品发放7.3.1 领取共用劳动防护用品部门统一填写仓库领料单,相应的部门经理/主管(或经理/主管授权的人)批准签字。7.3.2 领料单呈交给公司安全环保部,安全环保部主管(或主管授权的人)批准。7.3.3 领取共用劳动防护用品部门凭领料单到劳动防护用品仓库通过仓库保管员统一领取共用劳动防护用品,并组织发放。8.发放时间8.1 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和共用劳动动防护用品发放时间为每个月的 5号到 10 号,初次领取视情况办理领取手续。8.2 福利性劳保用品发放时间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的 5 号到 10 号。9.其它:9.1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劳保用品应退还公司。9.2 员工未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时,人力资源部应不予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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