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客服中心奖惩细则为加强客户中心内部管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树立服务窗口,特制定以下奖惩细则:一、有以下行为之一者,扣罚 20 元。1、正常上班不穿制服、不佩戴工作证、仪容不整、仪表仪态不端庄者,每次扣罚 20 元;2、服务电话响声超过三次不接听或接听用语不规范者,每次扣罚 20 元;3、办公桌面的文件、物品堆放杂乱有损观摩者,每次扣罚 20 元;4、办公室报纸杂乱,专项负责人不做好收集整理的,每次扣罚20 元;二、有以下行为之一者,扣罚 30 元。1.对上司、同事、业主不礼貌者,每次扣罚 30 元;2.在办公场所发个人情绪,影响工作秩序者,每次扣罚 30 元;3.在上班时间打瞌睡、闲聊、喧哗、
2、嬉闹、看书报、吃零食、吸烟、吐痰、随地丢纸屑等行为者,每次扣罚 30 元;4.非正常工作需要,使用公司电话超 3 分钟者,每次扣罚 30 元;5.非正常工作需要,擅自用公司电脑上网,每次扣罚 30 元;6.随意拿走公司办公物品(包括报纸、书刊、杂志、盆景等)者,每次扣罚 30 元;7.工作任务派发错漏,导致服务效率降低者,每次扣罚 30 元;8.业主收楼手续办理或对管理费的计收错漏者,每次扣罚 30 元;9.接待客人相互推托,所有在场人员,每次扣罚 30 元;三、有以下行为之一者,扣罚 30200 元或解雇处理。1、最后离开办公室不主动关空调、灯光、门窗者,每次扣罚 30元;2、捏造理由请假者
3、,每次扣罚 30 元;3、非经许可,无故不参加部门或公司的会议、培训及活动者,每次扣罚 30 元;4、不履行值日(总值)工作者,每次扣罚 30 元;5、锁匙的收发不履行登记者,每次扣罚 30 元;6、不按规定时效跟踪工作任务进度,引起业主投诉者,每次扣罚 30 元;7、不按前台常规要求做各种记录和报表,导致工作开展障碍或无法追溯与跟踪者,每次扣罚 30 元;8、不按议事日程开展各项例行工作,每次扣罚 30 元;并责令补救完成相关工作;9、在同一月份中,连续违规两次以上者,第三次则按较重的违规程度加倍处罚;10、故意回避或不听从上级工作调遣,包括抗火灾、台风、暴雨等灾害工作,每次扣罚 50 元;
4、情节严重者,给予解雇处理;11、向业主(顾客)索取小费、牟取个人利益有损公司声誉者,每次扣罚 200 元,情节严重者,给予解雇处理;四、有以下业绩之一者,给予嘉奖 2050 元。1、敬业爱岗,每月度应出勤率达 100%,没有任何迟到、早退、病假、事假及签卡现象者,每月奖励 30 元;2、服务工作热情周到,客户中心收到相应业主的感谢信或表扬类的书信者,每次奖励 20 元;3、拾金不昧(价值在 300 元以上)者,每次奖励 50 元;五、有以下业绩之一者,给予嘉奖 30300 元或晋升。1、见义勇为、乐于助人,事例典型,大众认可者,每次奖励 30元;2、为部门业务或管理工作的推动发展提供可行的建议或方案,经采纳实施有效者,每次奖励 3050 元;3、对各种突发事件处理得当,为公司或业主避免经济损失价值达 500 元以上者,每次奖励 3050 元;4、在同一月份中,连续获奖两次以上者,每三次则按较高获奖程度加倍奖励。5、在月度、季度或年度荣获公司授予“服务之星”称号者,每次奖励 200300 元;成绩显著者,经公司领导核准同意后,可晋升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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