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数据共享交换要求讲解了在能源监管服务数字化平台中,关于数据如何进行有效的共享和交换的要求及规范,明确了相关标准与实现方式。文件按照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缩略语等部分,详细规定了数据共享交换的具体内容与方法。特别是对于共享交换架构进行了详尽描述,强调其由数据提供、数据存储与管理、共享与交换、数据使用等一系列过程活动组成,并通过具体的图示(图1)来帮助理解该架构的工作机制。对于共享交换模式,数据共享交换要求涵盖了API(应用程序编程接口)、FTP、TFTP和SFTP等多种传输协议,以满足不同类型的数据传输需求。同时,在保证数据交换的安全性和质量控制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权限管理和数据
2、接口操作的规则等,以确保在整个过程中数据的安全性和一致性。这些规定有助于推动跨部门之间能源数据资源的有效整合和高效利用,从而提升能源监管服务质量。数据共享交换要求适用于参与能源领域工作的各类组织机构和技术实施单位,特别是与能源信息处理和服务直接相关的实体,如政府能源监管部门及其下属的技术支持部门,以及从事能源数据管理的企业。此外,该文档还特别适用能源数据生产者如煤炭生产企业、电力企业、石油天然气公司以及新兴能源供应商等相关方。同时,也适用于为这些行业构建和维护IT系统、负责数据共享交换的技术团队及开发人员。这份标准文档旨在指导并规范上述相关人员和实体在设计、建设和运维涉及能源监管数据资源共享交换过程中需要遵守的原则和步骤,进而保障能源行业的信息安全和服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