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标志管理制度安全标志管理制度1、工现场安全标志用以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对提醒人们注意不安全的因素,防止事故的发生起到保障安全的作用。2、施工现场在有必要提醒人们注意安全的场所醒目地方,必须设置安全标志牌。3、项目部选购和制作的安全标志牌,必须符合 GB2893-82安全色,GB2894-1996安全标志使用导则的规定。4、标志牌设置的高度,应昼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标志牌的平面与视线夹角应接近 90 度角,观察者位于最大观察距离时,最大夹角不低于 75 度。5、标志牌不应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免这些物体位置移动后,看不见安全标志。标志牌前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6、现场安全标志的布置要先设计,后布置。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根据现场的实际设计好具有针对性、合理的安全标志平面布置图,现场依此进行布置。7、施工现场安全标志,不得随意挪动,确需挪动时,须经原设计人批准,并备案。8、标志牌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如发现有破损、变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9、项目部要派专人管理现场的标志牌,对损坏和偷窃标志牌者要严肃查处。10、工程竣工后,项目部要统一收集、保管标志牌,以备后续工程施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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