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标识管理制度1 目的为认真执行安全标志标准,加强安全标识采购、使用、维护、现场管理,使安全标识的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充分发挥安全标志的警示作用,以提高事故防范能力,根据国家有关安全标识的标准、特制定本制度。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淮安市古黄河枢纽控制工程管理处。3 管理职责3.1 工管科是中心安全标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安全标识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订,并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同时负责生产现场有关设施、设备及管道涂色防护和标识的管理。3.2 办公室、财务部负责安全标志的采购及发放,安全、消防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对采购产品的质量进行监督。3.3 各部门对所需的各类安全标识牌进行统计编制采
2、购计划、负责安全标识的安装、维护、更新和日常管理。4 安全标识的分类4.1 通用安全标识。4.2 道路交通安全标识。4.3 消防安全标识。4.4 职业卫生警示标识。4.5 环境保护图形标识。4.6 危险物品标识。4.7 非标安全标识。5 标识管理5.1 标识的采购5.1.1 安全标识需求部门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安全标识订购计划,经批准后进行采购。5.1.2 各部门根据生产、检修、作业的需要自行设置的标识,由各部门按有关标准规定的要求设计、制作和设置。5.1.3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需设置的安全标识,由需求部门提出计划,汇总后报管理处负责订购。5.1.4 办公室、财务部按采购程序对所需的各种标志进
3、行采购管理及发放。5.2 安全警示标识设置规定5.2.1 定义:安全警示标识包括:安全色和安全标志。5.2.2 安全色是指传递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包括红色、蓝色、黄色和绿色。红色:表示禁止、停止,危险等意思;蓝色:表示指令,要求人们必须遵守的规定;黄色:表示提醒人们的注意,凡是警告人们注意的器件、设备及环境应以黄色表示;绿色:表示给人们提供允许、安全的信息。对比色是使安全色更加醒目的反衬色,包括黑、白两种颜色。5.2.3 安全标志的分类: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四类。禁止标志的基本形式是带斜杠的圆边框;警告标志的基本形式是正三角形边框;指令标志的基本形式是圆形边框;提示标志的基本
4、形式是正方形边框。5.3 安全标识设置要求5.3.1 设置位置应醒目,便于观察辨识,位于其所指示的目标物附近。5.3.2 设置的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5.3.3 安全标识牌应设置在明亮的环境中。5.3.4 安全标识牌不应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以防物体位置移动后,遮挡安全标识牌。5.3.5 安全标识牌前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5.3.6 多个标志牌在一起设置时,应按警告、禁止、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的顺序排列。5.3.7 安全标识牌的固定方式分附着式、悬挂式和柱式三种。悬挂式和附着式的固定应稳固不倾斜,柱式的标志牌和支架应牢固地连接在一起。5.3.8
5、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5.3.9 按有关规定,在园区内道路设置限速、限高、禁行等交通安全标识。5.3.10 在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安全标志。5.3.11 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按照 GBZ158设置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同时设置告知牌,告知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5.3.12 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符合GB2894 规定的安全标识。5.4 维护管理5.4.1 设置在生产装置、道路及生产现场的各种安全标识牌,必须稳固,不得随意移动、变换、涂抹、乱画和撤销。5.4.
6、2 因施工、检修、清理等作业的需要而拆除和涂抹的安全标识牌,在作业结束后,必须由施工、检修单位恢复。5.4.3 因特殊作业,占用道路、危化品泄漏等设置的临时安全标识牌,施工等作业结束必须撤走。5.4.4 安全标识未经所属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或拆除。5.4.5 各部门应定期对本单位属地所设置的安全标识牌进行日常检查、维护,保持标志的清晰、整洁和完好,对损坏的安全标识牌及时进行整修或更换。6 相关/支持性文件6.1 安全色 GB2893 20016.2 安全标志 GB2894 19966.3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 GB16179 19966.4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158 20036.5 消防安全标志 GB13495 19926.6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15630 19957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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