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警示标识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规范安全标志的设置,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安全警示标志的含义与概念2.1、安全警示标志包括:安全色和安全标志。2.2、安全色是指传递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包括红色、蓝色、黄色和绿色。(a)红色:表示禁止、停止,危险等意思;(b)蓝色:表示指令,要求人们必须遵守的规定;(c)黄色:表示提醒人们的注意,凡是警告人们注意的器件、设备及环境应以黄色表示;(d)绿色:表示给人们提供允许、安全的信息。2.3、对比色是使安全色更加醒目的反衬色,包括黑、白两种颜色。2.4、安全标志的分类: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四类。(a)禁止标志的基本形式是带斜
2、杠的圆边框;(b)警告标志的基本形式是正三角形边框;(c)指令标志的基本形式是圆形边框;(d)提示标志的基本形式是正方形边框。3、设置场所3.1、公司应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符合GB2894 规定的安全标志。3.2、公司应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3.3、公司应按有关规定,在厂内道路设置限速、限高、禁行等标志。3.4、公司应在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安全标志,在检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场所设置围栏和警示灯。3.5、公司应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按照GBZ158 设置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同时设置告知牌,告知产生职业危
3、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3.6、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孔洞口、基坑边沿设置安全警示标志。3.7、在高压线路,高压电线杆,高压设备,雷击高危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3.8、其它设置安全标志的场所。4、设置原则4.1、现场人员密集的作业场所的紧急出口、疏散通道处、层间异位的楼梯间,必须相应地设置“安全通道”标志。在远离安全通道的地方,应将“安全通道”标志的指示箭头必须指向通往紧急出口的方向。4.2、临时用电的标准设置应符合用电有关规范的标准。4.3、所有机械的标志设置应符合有关专门机械的规定。4.4、其它有必要设置安全标志的地方
4、。5、设置要求5.1、安全标志应设在与安全有关的醒目位置。标志的正面或其邻近不得有妨碍公共视线的障碍物。道路上施工设置警示标示时必须考虑道路拐弯和晚间的光线等因素。5.2、除必须外,标志一般不应设置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也不应设置在经常被其它物体遮挡的地方。5.3、设置安全标志时,应避免出现内容相互矛盾、重复的现象。尽量用最少的标志把必需的信息表达清楚。5.4、方向辅助标志应设置在公众选择方向的通道处,并接通向目标的最短路线设置。5.5、标志牌的平面与视线夹角应接近 90,观察者位于最大观察距离时,最小夹角不低于 75。5.6、标志牌设置的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悬挂式和柱
5、式的环境信息标志牌的下缘距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 2m;局部信息标志的设置高度应视具体情况确定。5.7、多个标志牌在一起设置时,应按警告、禁止、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地排列。5.8、安全标志的尺寸应符合标志相关标准的要求。6、设置方法6.1、方式6.1.1 附着式:安全标志牌可以采用钉挂、粘贴、镶嵌等方式直接附着在建筑物等设施上。6.1.2 悬挂式:用吊杆、拉链等将标志牌悬挂在相应位置上。6.1.3 柱式:把标志牌固定在标志杆上,竖立于其指示物附近。6.2、间隙6.2.1 两个或更多的正方形安全标志一起设置时,各标志之间至少应留有标志公称尺寸 0.2 倍的间隙。6.2.2 两个相
6、反方向的正方形标志并列设置时,为避免混淆,在两个标志之间至少应留有一个标志的间隙。6.2.3 两个以上标志牌可以设置在一根标志杆上。但最多不能超过 4个。6.2.4 应按照警告标志(三角形)、禁止标志(圆环加斜线)、提示标志(正方形)的顺序先上后下,先左后右地排列。6.2.5 根据设置地点,标志的设置应符合标准的要求。6.2.6 正方形和其它形状的标志牌共同设置时,正方形标志牌与标志杆之间的间隙不应小于标志公称尺寸的 0.2 倍,其它形状的标志牌与标志杆之间的间隙不应小于 5cm。6.2.7 两个或多个三角形(圆形)标志牌或三角形、圆形、正方形标志牌共同设置在同一标志杆时,各标志牌之间的间隙不应小于 5cm。6.2.8 两个正方形的标志牌设置在一个标志杆上时,两者之间的间隙不应小于标志公称尺寸的 0.2 倍。6.3、固定方法6.3.1 附着设置的安全标志牌如用钉子固定,一般情况下圆形和三角形标志牌至少固定三点,正方形和长方形标志牌至少固定四点。固定点宜选在边缘衬底色部位。用胶粘贴的标志牌应将其背面涂满胶或将其边缘、中心点涂上胶固定。6.3.2 悬挂设置的安全标志牌至少用两根悬挂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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