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中建六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预结算管理实施细则中建六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预结算管理实施细则(2022023 3 年修订)年修订)1 1总则总则1.11.1指导思想指导思想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促进高质量发展,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以“一创五强”战略目标为引领,持续改进公司商务管理能力,提高企业盈利能力建设,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1.21.2目的和依据目的和依据围绕工程局“十个提升”,落实工程局“四个全面”工作布局,规范公司结算管理工作,加快竣工项目的结算速度,提高项目结算质量,降低工程成本,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高公司经济
2、效益和精细化管理水平,同时结合工程局相关制度及中建六局项目结算“3616”工作实施方案,特修订中建六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预结算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1.31.3适用范围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分支机构及项目部。1.41.4术语定义术语定义1.4.1施工图预算:根据施工图纸、预算定额、各项取费标准、建设地区的自然和技术经济条件、图纸会审、合同等资料编制的建筑安装工程预算造价文件。1.4.2工程结算:包含两个方面,一是项目与业主之间的总包结算;二是项目与分包分供方之间的分包分供结算。1.4.3总包结算:施工企业完成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含补充协议)约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并通过竣工验
3、收备案,满足合同结算要求,与建设单位完成最终工程价款的结算。1.4.4分包分供结算:1)分包结算:劳务、专业工程分包、机械租赁分包及专业服务类分包等依据合同约定的条款,通过计量计价确定分包承包范围内的完工结算。2)分供结算:物资供应过程价款结算以及完工结算。1.4.5结算时限:包含两个方面,一是总包结算时限;二是分包分供结算时限。2/20总包结算时限:房建类项目力争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结算,基础设施类项目竣工验收(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内完成结算。另采用法律途径解决结算的项目,结算时限按照诉讼程序执行。分包分供结算时限:根据工程局要求,原则上一般分包在撤场后 3 个月内完成分包
4、结算,联动分包在总包结算完成后 1 个月内完成结算;分供每月对账,停止供货后次月出具最终结算单。1.4.6久竣未结项目:指工程竣工,或完成合同工作,或停工撤场之日起算 2年以上,仍未与发包人办理完竣工结算、仍未确定最终合同收入的工程承包类项目。1.4.7最终结算额:是指经发包人、审计单位和承包人三方签字认可的工程最终审定造价。不需要审计单位审计的,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最终签字认可的审定造价。1.4.8工程设计变更: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技术设计文件或施工图纸所进行的修改、完善、优化等活动,并以图纸洽商或设计变更通知单的形式发出。1.4.9工程签证:是承包商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
5、所包含的工程内容以外,清单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未含,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签证。1.4.10工程索赔: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或者由于其他非自身因素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通过合同规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要求的行为。1.4.11中间结算:是指总包合同内约定,在一定阶段/节点范围内完成的结算。1.4.12主责部门:是负责结算业务的牵头部门。2 2职责分工职责分工2.12.1公司职能部门结算主要职责公司职能部门结算主要职责2.1.12.1.1商务合约部商务合约部2.1.1.1 商务合约部是公司工程总、分包结算的主责部门,
6、制定、修改、宣贯本细则并监督实施;2.1.1.2 制定公司年度结算计划,签订分支机构年度结算指标;2.1.1.3 检查分支机构结算计划、施工图预算完成、变更签证清理落实情况,过程中实行月度统计、不定期考核,年末考核分支机构结算指标完成情况;3/202.1.1.4 参与分支机构组织召开的结算推动会,掌握结算进展情况,牵头组织召开针对重点项目的结算及策划专题会;2.1.1.5 审核、指导工程结算书编制、参与工程结算书报送和定案评审,审核分包结算书;2.1.1.6 督促分支机构与项目部按时完成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制和 工程结算目标责任书的签订,负责考核兑现工作。2.1.2项目管理部:负责年度工程竣工计划审核,参与工程结算书报送评审、分包结算书评审。2.1.3财务资金部:参与工程结算书报送和定案评审、分包结算书评审。2.1.4法律事务部:负责工程预结算的法律事务支持、指导、协助,参与工程结算书报送评审。2.1.5资产治理办公室:协同商务合约部做好久竣未结项目的结算工作,配合做 好长账龄项目的账目清理。2.1.6审计部:参与工程结算书报送和定案评审、分包结算书评审,结算兑现审计。2.22.2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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