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号:编号:劳劳 动动 合合 同同 书书(适用于在京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适用于在京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甲甲方方乙乙方方签签 订订 日日 期期_年年_月月_日日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建设委员会监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第一条第一条甲方(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或主要负责人:注册地址:在京通讯地址:第二条第二条乙方(劳动者)姓名:居民身份证号:上岗证证件号码:现居住地地址:联系电话:乙方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二
2、、劳动合同期限二、劳动合同期限第三条第三条 本合同采取下列第一种期限形式:(一)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必填项年必填项月必填项日至必填项工作任务完成即行终止。(二)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三)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四条第四条 甲方招用乙方担任_必填项*木工*_ _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职业资格等级证或上岗证号码为_。工作地点必填项。第五条第五条 甲方根据国家、北京市和行业劳动定额标准和质量验收标准,安排乙方的工作任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
3、约定标准。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六条第六条 甲方安排乙方实行下列第一种工作工时制度。(一)标准工时制度。(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三)不定时工时制度。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和不定时工作工时制度的,应经注册地人力社保行政部门批准。第七条第七条 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时间安排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并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五、劳动报酬五、劳动报酬第八条第八条 乙方工资标准为:(一)实行按日计算工资的:1、工资标准为(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建议不低于 120 元/日)元/日2、工资计算方式为必填项*元/日出勤工日;3、出勤工日按照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出勤记录计算;4、双方应于每
4、月 5 日前,按照上述标准,核算乙方上月工资数额并由双方签字确认。(二)实行计件工资的:1、工作量计算标准为/;2、工作量单价为/;3、工资计算标准为工作量单价乙方完成的工作量;4、乙方应当按照甲方书面告知的标准完成工作;甲方的工作标准见本合同第二十条。5、双方应于每月/日前,按照上述标准,核算乙方上月工资数额并由双方签字确认。(三)乙方试用期工资为/元。甲方支付给乙方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四)甲方每月10日以法定货币或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乙方工资。甲方每月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六、
5、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第九条第九条 甲乙双方应按照国家、北京市和企业注册地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代扣代缴。第十条第十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北京市和统筹地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甲方应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投保标准为 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劳务综合保险一次性交清,并支付保险费。第 十 二 条第 十 二 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一下福利待遇: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等七、职业培训七、职业培训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技能、劳动安全生产以
6、及普法维权教育培训。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甲方应实行“先培训后上岗”的就业准入政策,上岗前应对乙方进行以下方面的业务培训:(一)国家有关建筑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二)建筑行业国家职业标准所要求的理论知识和实操方法;(三)建筑行业相关规章、规程标准;(四)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处理办法及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五)劳动者权利义务以及劳动争议处理的程序与合法渠道。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保护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保护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甲方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甲方应依法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甲方和乙方在履约过程中,应当遵守国家、本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安全规章、规程,不得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乙方有权对影响个人身体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提出改进意见,有权获得安全生产所需的防护用品。乙方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要求有权拒绝,并提出检举和控告。九、劳动合同的表更、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九、劳动合同的表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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