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 C S 0 3.1 2 0B 0 0DB1 3河 北 省 地 方 标准DB1 3/T 9 5 9 一 2 0 0 8农业信息网站信息采集编辑发布管理规范2 0 0 8-0 7-0 9发布2 0 0 8-0 7-2 4实施河 北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发 布DB1 3/T 9 5 9-2 0 0 8前言本标准的附录A 为规范性 附录。本标准由河北省农业厅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省农业信息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商翠敏、郑红维、郭振环、安军锋、张晓俭、史建新、应文杰、任丽。D B1 3/T 9 5 9-2 0 0 8农业信息网站信息采集编辑发布管理规范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业信息网站信
2、息采集的目标和任务、信息采集的基本条件、信息采集、信息整理、信息编辑、信息审核、信息发布以及信息复核等有关事项。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各级公益性农业信息网站。2 规范性 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 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版(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 B/T 4 7 5 4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互联网 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 0 0 0 年9 月2 5日 中 华人民 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 9 2 号)3定义3.1
3、农业信息网站 指为社会提供涉农信息服务的公益性网站。3.2 信息采集点 指各级农业信息网站布设的、承担向农业信息网站报送信息的单位。3.3 信源单位 指向农业信息网站提供信息的涉农单位。3.4 农业信息网站信息员 指农业信息网站从事信息采集、整理、编辑、审核、发布和复核的工作人员。3.5 信息采集点信息员 指农业信息采集点报送信息的工作人员。4 信息采集的 目标和任务 以服务农业、农村、农民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提高农业信息网站的公共服务水平为目标,加强农业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农业生产、农民增收和新农村建设提供综合性信息服务,为政府、农业主管部门指导农业农村工作提供决策参考信息。5 信息采集的基
4、本条件5.1 承担单位 农业信息网站、信息采集点。DB1 3/T 9 5 9-2 0 0 85.2 信息采集点信息员要求 熟悉业务工作,熟练操作计算机,认真负责,按时上报信息。5.3 农业信息网站信息员要求5.3.,政治觉悟高,时间观念强,对工作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精益求精。5.3.2 熟悉信息的写作、编辑,能围绕农业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采集编辑有利于推动全省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的最新动态。5.3.3 会熟练操作计算机、照相机、摄像机等信息采集设备和相关软件。5.4 信息采集设备5.4.,农业信息网站信息采集设备5.4.1.1 计算机系统配置 a)硬件:P C台式机,最低配置C P U P
5、i l l 5 0 0、内存2 5 6 M、硬盘4 0 G ;b)软件:Wi n d ow s 操作系统,浏览器,信息采集编辑发布管理系统,杀毒软件。5.4.1.2 网络配置:接人互联网。5.4.1.3 其它设备:照相机,扫描仪,摄像机等设备。5.4.2 信息采集点信息采集设备5.4.2.,计算机系统配置 a)硬件:P C台式机,最低配置C P U P i l l 5 0 0、内存2 5 6 M、硬盘1 0 G;b)软件:Wi n d ow s 操作系统,浏览器,信息采集编辑发布管理系统,杀毒软件。5.4.2.2 网络配置:接入互联网。5.5 信息采集制度5.5.,建立农业信息 网站信息采集的
6、流程示意图。5.5.2 建立农业信息网站信息的采集、整理、编辑、审核、发布、复核的管理制度。5.5.3 建立农业信息网站信息员管理制度。5.6 信息安全5.6.1 处理、上传采集信息的计算机设备不得处理涉密文件,以免泄密。5.6.2 农业信息网站信息采集编辑发布管理系 统用户名和密码要严格保管,不定期更换。5.6.3 定期备份数据,其中 省级每天备份,市级每周备份两次,县级每周备份一次,并做好备份数据保存。6信 息采 集6.1 信息采集范围 信息采集范围主要参见G B/T 4 7 5 4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统计指标。主要包括“农业、农村、农民”工作中 产生的信息和媒体发布的涉农信息。其他行业信息视与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A农、林、牧、渔业统计指标内容关联程度确定,一般不列人其中。6.2 信息采集周期 按照信息采集范围的要求,新闻、物价、产品供求信息每天采集,农业技术、动态分析、热点情况等信息不定期采集。6.3 信息采集要求6.3.1 合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