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编部门: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批准部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实施日期:2014年04月23日吉林出版社2014长春主编部门: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批准部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实施日期:2014年04月23日吉林出版社2014长春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物灾后应急鉴定技术规程(震灾、洪灾部分)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buildings post-disaster emergency appraisal(earthquake and waterflood part)DB22/T5085-2014代替代替DB22/JT125-建
2、筑物灾后应急鉴定技术规程建筑物灾后应急鉴定技术规程(震灾、洪灾部分震灾、洪灾部分)编者: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责任编辑:崔玉金封面设计:徐艳彬吉林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长春市人民大街7548号 邮政编码:130022印刷:长春鑫海印务有限公司开本:850mm1168mm1/32印张:1字数:20 千字标准书号:ISBN978-7-206-08160-6版次:2014年4月第1版印数:1-2000册印次:2014年4月第1次印刷定价:12.00 元如发现印装质量问题,影响阅读,请与印刷厂联系调换。增加 增加 增加 增加 吉 吉林 林省 省住 住房 房和 和城 城乡 乡建 建设 设厅 厅公公告告第
3、303 号关于发布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关于发布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物灾后应急鉴定技术规程建筑物灾后应急鉴定技术规程(震灾、洪灾部分震灾、洪灾部分)的公告的公告现批准建筑物灾后应急鉴定技术规程(震灾、洪灾部分)为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统一编号为:DB22/JT125-2014,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特此公告。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4年04月23日前前言言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12年全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定(修订)计划(一)的通知吉建办201220号文件要求,由吉林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编制建筑物灾后应急鉴定技术规程(震灾、洪灾部分)。编制组相关人员经大量调查研究,认真总
4、结实践经验,依据国家及各地相关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本规程。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1总则;2术语;3 基本规定;4 震灾应急鉴定;5洪灾应急鉴定。本规程由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吉林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程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民康路519号,邮编:130041,联系电话:0431-88931938),供修订时参考。本规程主编单位:吉林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本规程参编单位:吉林省抗震防灾办公室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彭慧君吕耀鹏刘红卫 卢强白明伟高云超卢涛冯伟王野 吴琼张久慧孙长吉 徐艳彬本
5、规程主要审查人员:陶乐然周毅 黄文波崔明峰 杨红卫 张海泉1目次1总则.12术语.23基本规定.34震灾应急鉴定.44.1一般规定.44.2分区、分级原则.44.3鉴定程序.54.4等级划分.75洪灾应急鉴定.155.1一般规定.155.2应急鉴定.175.3等级划分.18附录附录 A 灾后建筑应急鉴定报告表灾后建筑应急鉴定报告表.20附录附录 B 三色标识牌样式三色标识牌样式.21本规程用词说明本规程用词说明.22引用标准名录引用标准名录.23附:条文说明附:条文说明11 1总总则则1.0.1为在震灾或洪灾发生后,能迅速地对受灾建筑进行科学、有效的评估,减少次生灾害的损失,制定本规程。1.0
6、.2本规程适用于工业、民用建筑等既有建筑的应急鉴定。1.0.3灾后应急鉴定除应遵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2 2术术语语2.0.1既有建筑 available buildings除古建筑、在建建筑、危险建筑以外,迄今仍在使用的建筑。2.0.2抗震鉴定 seismic appraisal通过检查既有建筑的设计、施工质量和现状,按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对其在地震作用下的安全性进行评估。2.0.3安全鉴定safe appraisal通过检查既有建筑的设计、施工质量和现状,按规定的安全承载和构造要求,对其在荷载作用下的安全性进行评估。2.0.4地震灾害 earthquake calam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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