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讲解了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目的而出台的一系列具体规定。这部条例描述了在贵州省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单位的安全生产以及相应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规的情形。法规指出安全生产要坚持人本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并强化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责任。其强调生产经营单位需按法律规范强化安全管理,承担安全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全面负责。它还规定政府应根据发展规划设定安全规划,与城乡规划衔接起来。并且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建立完善安全考核机制等协调及保障制度。该条例阐明政府及其部门要以多种形式普及法律法规和知识,增强全社会安全
2、防范意识和能力,支持工会监督安全工作,参与调查处理安全事故等事宜。此外条例明确了鼓励安全生产科研和新技术推广使用;对有功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等内容。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适用于贵州全省区域内所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企事业单位。无论是传统产业还是新兴行业,凡是在本省开展生产经营并涉及劳动用工行为的企业均受到该条例保护和约束。从大型国有企业到微小型私营企业,都应遵照此法条履行相应责任,构建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管理制度。条例对这些企业的安全生产提出严格要求,包括具备良好工作场所与设备条件,合理配置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要素。同时条例覆盖范围还涵盖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多个功能区,指导乡镇街道办事处加强对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保障各行各业从业者的职业安全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