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kV*10kV 线路工程线路工程施工方案施工方案一、施工依据一、施工依据为保证 500KV 变电站用电的不间断供电,新增*变-500kV*10kv 线路间隔。为确保施工安全,合理地组织施工力量,提高施工质量,保证施工进度,特将本次施工过程的有关工作和要求安排如下:二、计划施工日期二、计划施工日期2009 年 1 月 5 日至 2009 年 2 月 20 日三、施工项目及内容三、施工项目及内容、施工项目500kV*变电站 10kV 厂用变 10kV 线路工程。、施工内容(1)、基础部分:1.杆基;2.拉线坑;(2)杆塔部分:1.杆塔组立;2.横担安装;3.拉线制作;(3 线路部分1.导线架
2、设1.(4)(4)、工程自验收四、组织措施四、组织措施1.项目负责人:2.现场安全负责人:3.现场各专业负责人:基础:杆塔组立:线路架设:五、安全措施五、安全措施1.凡参加安装施工的所有人员,必须学习本施工方案并进行安全措施交底。2.各施工小组应根据本施工进度、事先周密地考虑好组织人力、落实任务、施工进度及准备好施工所需的材料、工器具。3.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应按规定办理工作票、安全施工作业票等手续,并在每日开工前开好班前会特别是交代好当天的工作内容、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尤其对辅助工交底清楚工作内容和工作范围、带电部位注意事项及危险点,并做好加强监护(执行安全交代卡制度)。4.本施工项目是在变电站
3、 110KV 电气设备扩建的情况下进行施工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做到四明确:明确工作地点、工作任务、工作目的、现场情况及现场安全措施。5.凡进入施工现场应按规定戴好安全帽、高处作业应按规定扣安全带、上下传递物品及工器具应用绳索上下传递,严禁上下抛掷,若站在梯子上工作,梯子应有防滑措施并有专人扶持或用绳子绑牢。6.应确保现场所有工器具及材料都是合格适用的。7.高空作业人员、电焊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否则严禁从事特种作业。8.气割工作:氧气瓶和乙炔瓶应竖直放置并保持一定的距离(8 米以上)且严禁长时间在阳光下暴晒,电焊机、切割机等电动设备外壳应可靠接地。9.登高作业使用脚手架或梯子时
4、,脚手架应搭牢固并有栏杆,梯子应有防滑措施并有人扶持。高空作业人员要衣着灵便,穿胶底鞋,并正确配戴个人防护用具,应系好安全带并扣好安全钩。10.施工现场搬运梯子等长物应两人一起放倒搬运。11.二次电缆施工时,应注意不等误伤其它运行中的电缆并及时做好封堵工作。12.现场施工的所有工作人员严禁将禁带物品(手机、打火机等)带入工作现场,严禁带酒气、酒意进行工作,所有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有关安全工作规定。13.每天开工前均应检查现场安全措施是否有变动,是否与工作票相符、是否符合现场实际,严禁擅自改变现场的安全措施。14.在工作中特别是严禁移开或越过围栏进行工作。15施工区域应与运行设备
5、区完全用围栏隔离“为一个出入口”16现场应设置足够的安安全全警示标志牌(含立式上方设备带电,应保持0.7 米安全距离)。六、技术措施六、技术措施1.严格按照 GB5015091、GBJ14990、GBJ14890 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验收及交接试验标准等规范和主变检修工艺进行施工。2.严格加强对现场文明施工、工作流程、工艺质量、合理用料、作业交叉、现场厂原始资料及调试记录等全过程管理。3.做好原始记录(施工日志)、技术交底记录、质检及测试记录。4.引线及线夹连接处表面应打磨并涂薄层电力复合脂、应连接牢固,引线松紧应合适。5.工作负责人应做好技术交底工作,分工应明确,责任要清晰,做到人人各负其
6、责。6.分接头的位置应符合运行要求;有载调压切换装置的远方操作应动作可靠,指示位置正确。七、危险点及控制措施七、危险点及控制措施序号危险点控制措施1准备工作不充分、对工作任务及作业现场不了解1)组织施工人员学习施工方案、进行技术交底及安全交底、办理各种手续;2)根据工作任务,合理分工、备好工具材料;3)勘察施工现场,根据现场情况确定工作时应采取的安全措施。2邻近带电部位1)邻近带电部位应有明显的标示,并在施工设备周围设临时遮栏;2)工作过程中,应加强监护,必要时应设专人监护。3安装结束工具、短接线等异物遗留在设备上,造成投运送电时短路或误操作安装结束应认真清点工具,对设备全面进行复查,防止设备上遗留有异物;设备调试后设备应及时恢复到原始状态。4高处作业人员摔跌或高处落物误击人员和设备高处作业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系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严禁系在支柱瓷瓶上;脚手架应安装牢固,跳板应牢固地固定在检修架上,使用前应经工作负责人认真检查无误后,人员方可上架;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 1.5 米时必须使用安全带;高处作业时应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和拆下的零部件应安放牢固或放置地面;不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