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43.020CCS R 80CTS中 国 道 路 交 通 安 全 协 会 团 体 标 准T/CTS 92022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通行规范Specification of road traffic for road testing and demonstration applicationof intelligent and connected vehicle2022-9-2 发布2022-9-2 实施中国道路交通安全协会发 布T/CTS 92022I目次前言.II引言.I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车辆基本要求.15识别及响应.16基本通行规则.27安
2、全速度.28安全距离.29信号装置使用.310遵守交通信号灯.311车道规则.412变更车道.413会车.414超车.415路口通行.516掉头.517避让.518高速公路通行.619停车.620风险减缓策略.7参考文献.8T/CTS 92022I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中国道路交通安全协会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中汽院智能网联科技有限公司、北
3、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清华大学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巩建国、王秋鸿、周文辉、胡伟超、刘晓晨、夏媛、夏华夏、刘一兵、刘央、于鹏程、赵司聪、何亚琪、胡孟夏、王红、赵光明、仝令胜、解丹、朱林、彭焰本文件为首次发布。T/CTS 92022III引言随着智能网联汽车测试与示范应用的开展,明确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及上路通行应遵守的通行规范,并确定智能网联汽车道路通行规范的优先层级,能够规范智能网联汽车道路交通行为。本文件的制定将为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及上路通行提供可依据的规范,对保障智能网联汽车通行安全和效率具有指导性意义。T/CTS 920221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通行
4、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的车辆基本要求、识别及响应、基本通行原则、安全速度、安全距离、信号装置使用、遵守交通信号灯、车道规则、变更车道、会车、超车、路口通行、掉头、避让、高速公路通行、停车及风险减缓策略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功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通行规则的符合性检测评估;智能网联汽车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以及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功能的设计与制造可参照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5、本文件。GB 5768(所有部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14887 道路交通信号灯公通字20075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发布交通警察手势信号的通告工信部联通装202197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3术语和定义GB/T 40429-202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智能网联汽车 Intelligent and connected vehicle;ICV具备环境感知、智能决策和自动控制,或与外界信息交互,乃至协同控制功能的汽车。3.2随车驾驶人 on board
6、 driver智能网联汽车搭乘的,在必要时执行驾驶操作的驾驶人。3.3紧急情况 emergency situation行车中须采取应急措施以应对可能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形。3.4紧急车辆 emergency vehicles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和消防车(消防救援车)。4车辆基本要求4.1上道路通行的智能网联汽车应符合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的要求。4.2上道路通行前,车辆基本部件和搭载的设备应完好,自动驾驶系统正常运行,车辆状态安全。5识别及响应5.1对周边交通环境、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和交通管理设施动态、障碍物的识别及响应能力,应与其自动驾驶系统功能相匹配。T/CTS 9202225.2应能识别并记录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手势。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应符合 GB 5768,交通信号灯应符合 GB 14887,交通警察指挥手势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发布交通警察手势信号的通告要求。6基本通行规则6.1上道路通行,应坚持以道路交通安全为首要基本原则。6.2实行分道通行,在快速车道通行的车辆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通行,未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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