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03.160CCS A 903716滨州市地方标准DB3716/T 622023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范Standards for legal review of major law enforcement decisions2023-12-22 发布2024-01-22 实施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DB3716/T 622023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滨州市司法局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本文件起草单位:滨州市司法局。本文件主要起
2、草人:崔振兴、于亭亭、张志勇、单春丽。DB3716/T 6220231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行政执法机关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基本要求以及审核内容、审核结果与反馈、评价与改进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行政执法机关(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依法受委托实施行政执法的组织)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legal review of major law enforcement decisions行政执法机关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应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4机
3、构和人员4.1行政执法机关4.1.1行政执法机关负责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行政执法机关主要负责人是推动本机关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机关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负责。4.1.2行政执法机关应明确其法制机构或者除行政执法承办机构之外的其他机构为法制审核机构。4.1.3行政执法机关应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明确重大执法决定的范围、法制审核的具体程序、方式和时限等内容。4.1.4行政执法机关应结合本机关行政执法行为的类别、执法层级、所属领域、涉案金额等因素,制定重大执法决定审核目录清单,向社会公布。4.2行政执法承办机构行政执法机关作出重大执法
4、决定前,行政执法承办机构应将拟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及相关证据、依据等材料提交本机关法制审核机构审核,并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执法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程序的合法性负责。4.3法制审核机构和人员4.3.1法制审核机构对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意见负责。4.3.2法制审核机构应建立审核台账。审核台账内容应包括案件名称、办案机构、办案人员、送审时间、退卷时间、审核意见和建议等内容DB3716/T 62202324.3.3法制审核人员与承担的工作任务相匹配,原则上不少于本机关执法人员总数的 5%。注:本机关执法人员总数按照执法岗位设置总数计算。4.3.4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的人
5、员,应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5法制审核范围5.1行政执法机关作出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决定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进行法制审核:a)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b)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者引发社会风险的;c)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权益的;d)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e)案情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5.2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外,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均应进行法制审核。5.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行政执法决定作出前需要经过集体讨论的,应先进行法制审核。6法制审核内容法制审核机构应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核:a)是否属于本部门的职权范围;b)行政执法人
6、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c)程序是否合法;d)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e)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运用裁量基准是否适当;f)行政执法文书是否完备、规范;g)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等;h)其他需要审核的内容。7法制审核程序7.1提交7.1.1行政执法机关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行政执法承办机构应将拟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及相关证据、依据等材料提交本机关法制审核机构审核。7.1.2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决定应按顺序提交下列材料:a)当事人申请材料;b)证据目录清单(附录 A)及证据材料;c)拟作出决定的情况说明(情况说明主要包括基本事实、调查取证情况、法律依据、裁量权适用、拟作出的决定等情况);d)法制审核需要的其他材料。7.1.3行政处罚决定应按顺序提交下列材料:a)案源材料、立案材料;b)证据目录清单(附录 A)及证据材料;DB3716/T 6220233c)先行登记保存材料、行政强制措施材料;d)案卷调查终结报告及相关审批材料;e)案卷审核表;f)法制审核需要的其他材料。7.1.4报送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行政执法承办机构应在 3 个工作日内补正或重新报送,补证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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