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秭归县宏发液化气直灌站液化气配送员工安全责任协议书液化气配送员工安全责任协议书甲方:秭归县宏发液化气直灌站乙方:(送气工)为了加强瓶装液化气配送服务管理,明确职责,根据全国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瓶装液化气送气管理的通知(鄂建201422 号)文件内容,同时液化气配送由于工作性质关系,工作地点分散且不固定,安全监管相对难度大,要求每个送气员工把自己作为单个的宏发气站安全责任人。为明确安全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本责任书。一、甲方职责1、甲方(法定代表人)代表企业,必须建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各车间的操作规程,对本企业使用的所有特种设备进行注册登
2、记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培训,取得资格证后才能上岗,并制订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定期对各设备、容器进行检查,确保能正常运行;2、按国家有关规定,甲方要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配置适量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安全生产防护装置等,并要定期维修,确保设施器材与装置完好;3、甲方必须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组织燃气安全知识、操作规程、各项管理制度岗位培训,提高员工业务技能;4、统一用工管理制度。瓶装燃气经营企业根据自身业务需要确定送气工人数,并与送气工签订送气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5、统一着装,甲方必须为送气工配备有企业标识的工作服。统一送气价格,必须严格执行燃气企业向社会公布的统一气价及送气
3、服务费,不允许有任何价格欺骗行为,严禁以任何形式向用户索取额外费用。6、甲方每年为液化气配送工作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二、乙方职责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气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以及岗位职责;2、乙方不得私自倒灌液化气,自行倾倒钢瓶残渣、残液,不得私自修理钢瓶等违反安全生产管理的行为。由此产生的安全事故责任,与气站无关;3、送气人员在服务工作时间内必须挂牌上岗,做到安全、文明、规范服务,自觉接受主管部门、气站的监督检查。送气人员在服务工作时间内必须穿着送气工作服,衣着整洁、言行得体。4、乙方必须参加主管部门、气站组织的各项安全生产教育,消防知识、特种设备管理等相关培训
4、和业务学习;5、乙方向居民用户送气需要使用电瓶车、三轮车、摩托车、自行车等车辆的,必须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的检测。违法违规配送车辆不得上路使用,为其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与气站无关。其装载的装有钢瓶数量应当符合相应的安全要求。三、考核乙方必须遵守主管部门、气站的管理规定,不得出现缺斤少两、欺诈顾客等违反燃气经营的行为。气站一经发现严肃查处,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气站规定一般情况对液化气配送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若发生一起一般性事故,进行检讨总结、留岗试用;发生两起事故,撤销职务,并视事故的影响程度追究相应的其他责任。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甲方:秭归县宏发液化气直灌站法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乙方:日期:年月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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