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11.040.55 CCS C 39 DB63 青海省地方标准 DB63/T 22842024 高寒地区医用红外额温计使用指南 2024-6-19 发布 2024-7-25 实施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63/T 22842024 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标准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青海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中心)、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岳蓉
2、、龙存林、张敏娟、张新翊、任戬、张宏涛、赵志杰、雷迪、李玉巍、海平、孙晓宁、王宸、牛雯、梅杰、仝亮、王钰卓、严倩云。本文件由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督实施。DB63/T 22842024 1 高寒地区医用红外额温计使用指南 1 范围 本文件提供了高寒地区医用红外额温计的工作条件、测量范围、显示单元、外观结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使用异常、允许误差、修正方法、维护保养等方面的指导。本文件适用于非接触式医用红外额温计。本文件不适用于医用电子体温计、医用红外耳温计。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3、;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JJF 1107 测量人体温度的红外温度计校准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高寒地区 指由于海拔高或者因为纬度高而形成的特别寒冷的气候区。3.2 医用红外额温计 一种通过探测器测量与被测对象额头之间的红外辐射交换,再加上适当的修正值,输出显示身体额头部位温度的一种医用光电仪器。该体温计通过测量额头的热辐射来显示被测对象的体温。3.3 体温 在特定的某一人体部位(例如:肛门、口腔、耳腔、腋下或额头)所测得的温度。来源:GB/T 21417.1-2008,3.3 3.4 温度准确度 体温计读数与人体额头部
4、位温度的接近程度。DB63/T XXXX2024 2 3.5 测量模式 体温计显示从被测对象的额头中测量所得温度的模式。该模式允许对环境条件和发射率等的 变量进行补偿性地修正。来源:GB/T 21417.1-2008,3.9 3.6 校准模式 用于体温计测量或校准的显示模式。显示未经任何修正的温度,即对黑体温度的测量结果。来源:JJF 1107-2003,3.1.1 3.7 示值重复性 由同一操作人员使用同一温度计从同一被测对象的同一测量部位所测量的多个温度的读数变化的 实验的标准偏差。来源:GB/T 21417.1-2008,3.6 3.8 黑体 能精确知道孔壁温度和在孔的任意开口处辐射率近
5、似为1.0的孔状红外辐射基准源。来源:GB/T 21417.1-2008,3.2 4 工作条件 4.1 医用红外额温计一般在下列条件下进行:a)环境温度:1040;b)相对湿度:小于等于85%RH。4.2 在低于10或高于40环境中,医用红外额温计温度准确度会出现很大偏差,测量结果不具备作为医学诊断的数据。5 测量范围 温度的测量范围在测量模式下不窄于34.042.0。6 显示单元 6.1 分辨力 医用红外额温计的显示分辨力不低于0.1。DB63/T 22842024 3 6.2 自检功能 医用红外额温计具有自检功能,并给出相应提示信息,同时在使用说明中清晰描述。6.3 提示功能 6.3.1
6、环境温度提示功能:环境温度超出产品规定的工作环境温度时,医用红外额温计有提示/报警信号,并停止输出或显示数值。6.3.2 体温显示范围提示功能:若测量温度超过医用红外额温计规定的测量范围时,医用红外额温计有低温或超温的异常提示/报警信号。6.3.3 低电压提示功能:医用红外额温计的电源电压低于产品规范规定的限度时,显示屏有低电压提示标识。7 外观结构 7.1 外观端正,表面光亮整洁,无划痕、破损或变形。7.2 产品名称,产品型号,出厂编号清晰准确。7.3 面板上文字清晰、标志牢固。7.4 显示屏的显示字迹无乱码,错码和缺笔画现象。7.5 探测器的顶端平滑,边缘无毛刺。7.6 控制和调节部件灵活可靠,紧固件无松动。7.7 功能键有明确的标记,指示。8 使用方法 8.1 安装电池,打开电池仓,装入电池注意电池正负极性。8.2 按开关键启动机器,开机后,将医用红外额温计在1040环境内稳定20min后,开始测量。8.3 测试目标(人体)的环境温度应与医用红外额温计使用环境温度相适应,确保在测试环境中滞留10min以上。8.4 医用红外额温计模式有:测量模式和校准模式,测量人体温度选择测量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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