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注消防 人人有责,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自查检查要点,总平面布局,平面布置,安全疏散,消防设施,消防控制室,装修装饰,消防安全责任,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总平面布局,01,总平面布局,一,一、二级高层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3m;一、二级高层建筑与一、二级裙房和其他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9m。,三,高层建筑应至少沿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的底边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该范围内的裙房进深不应大于4m。,二,高层民用建筑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可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的设置应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且车道的净
2、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得小于4m。,总平面布局,平面布置,02,平面布置,设有儿童活动场所或电影院的,应与其他区域有完整的防火分隔并设有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儿童活动场所不得设置在地下或地上四层以上楼层。,老年人照料设施不宜设置在建筑高度大于32m的楼层,不应设置在建筑高度大于54m的楼层,并应与其他场所进行严格的防火分隔。,平面布置,一个厅、室的疏散门不应少于2个,且建筑面积不宜大于400m2;,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时,宜设置在地下一层,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楼层;,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自动灭火系统。,平面布置,安全疏散,03,安全疏散,一类高层公共
3、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32m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其疏散楼梯应采用防烟楼梯间。裙房和建筑高度不大于32m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其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当裙房与高层建筑主体之间设置防火墙时,裙房的疏散楼梯可按本规范有关单、多层建筑的要求确定。,高层公共建筑的疏散宽度和疏散距离应根据高层建筑内的具体业态性质进行计算和确定。,经常有人员通行处的防火门应设置为常开式防火门;楼梯间、管道井及其他部位的防火门应保持常闭状态。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有保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建筑高度大于33m的住宅建筑,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32m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应设置消防电梯。,
4、1,2,3,4,安全疏散,疏散走道、楼梯间、前室以及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相关设备用房应设置应急照明灯。,安全出口、疏散门的正上方应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沿疏散走道应设置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m以下的墙面上,且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大于20m;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m;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0m。,在每层明显位置张贴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应在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径的地面上增设能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5,6,7,8,安全疏散,应确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通畅,不得
5、堵塞、占用、封闭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疏散走道、前室等。,外墙门窗上不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窗户或阳台不得设置金属栅栏,确需设置的,应能从内部易于开启。,设有避难层的高层建筑,不得擅自改变避难层(间)用途,避难区内不得穿越通风风管、排烟风管、电缆桥架,不得采用可燃材料包覆管道。,不得在建筑门厅、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室内其他地方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其充电。不得从室内飞线为电动自行车充电。,9,10,11,12,消防设施,04,消防设施,01,02,高层公共建筑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下列高层建筑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一类高层公共建筑(除游泳池、溜冰场
6、外)及其地下、半地下室;(2)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及其地下、半地下室的公共活动用房、走道、办公室和旅馆的客房、可燃物品库房、自动扶梯底部;(3)高层民用建筑内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4)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消防设施,03,04,05,06,07,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50m2的可燃物品库房和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营业厅和其他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建筑面积大于1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的地上房间和长度大于20m的内走道,应设置排烟设施。,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控制柜的控制开关应设置在自动状态。,消防设施器材要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重点部位应当设置警示提示标识。,消防设施、器材应保持完好有效,不得擅自挪用、损坏、拆除、停用。,消防控制室,05,消防控制室,A,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需要联动控制的消防设备的建筑,应设置消防控制室,并接入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B,布置在建筑物内的消防控制室应与其他部位进行防火分隔,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C,消防控制室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值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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