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公司安全装置、防护用品及安全标志管理制度1目的为确保本公司在甲醇生产活动、管理活动过程中的安全装置、防护用品及安全标志有效、可靠,降低安全风险,避免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对所有安全装置、防护用品及安全标志的采购、运行、维护和管理进行控制。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管理体系覆盖的各部门、场所的安全装置、安全标志及防护用品的管理。3职责环安科和生产技术部负责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保管、发放,负责合理安排劳动保护经费;并负责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使用制度及监督管理;负责职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日常检查;负责安全装置和安全标志的配置标准的制定和购置、安装、验收。4工作程序4.1 术语4.1.1 安全装置:配
2、置在生产设备上,起保障人员和设备安全作用的所有附属装置,如:温度和压力及液面超限报警装置、安全联锁装置、事故停车装置、高压设备的防爆泄压装置、防止火焰传播的隔绝装置、电器设备的过载保护装置、机械运转部分的防护装置、事故照明安全疏散设施、静电和避雷防护装置等。4.1.2安全标志:是用以表达特定安全信息的标志,由图形符号、安全色、几何图形(边框)或文字构成。4.1.3防护用品:指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的个人随身穿(佩)戴的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防毒护具、防尘口罩、眼护具、绝缘靴、雨衣、防寒服、劳保手套、工作鞋等。4.2安全装置和安全标志的管理4.2.1 采购管理环安
3、科负责编制安全装置、安全标志和防护用品配置、更新计划,报送主管领导审批后,统一由公司采购部购置。4.2.2 各使用部门应结合日常检查对所使用的安全装置、防护用品及安全标志进行维护,确保其性能完好。4.2.3 环安科对各部门的安全装置、安全标志的使用维护情况进行检查,填写安全检查日志,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使用单位及时进行整改。4.2.4因检修维护需要移动或拆除安全防护装置时,检修维护完毕时必须及时恢复到初始状态,任何个人不得擅自移动、拆除防护装置。4.2.5 安全装置和安全标志不能满足要求须增加或报废更新时,由使用部门写出申请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报送环安科核查后,由环安科编制计划报主管
4、领导审批,交采购部实施采购。4.2.6 甲醇加工设备和电气方面的安全装置及工艺控制过程中的压力、温度、液位超限报警装置及联锁装置等由生产技术部负责,消防器材、火灾报警装置、灭火装置、安全标志由环安科负责。4.3 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4.3.1 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执行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的规定;4.3.2 采购部负责公司各种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供应工作,财务部要合理安排劳动保护经费,将防护、防寒、防暑用品的经费列入成本计划,环安科负责按时按需提报采购计划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报采购部采购,保证职工按时领到防护用品;4.3.3 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检验a)劳保用品验收时首先核对供货单位提供的质量证明书或
5、“安监”合格证、生产许可证以及发货明细表、装箱单是否配套正确。仓库验收时认真核对物资的品名、规格数量与装箱单是否一致。b)验收中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填写验收记录,并与采购部门协商,坚决退货,凡有不合格物资进入库房、发放使用造成后果的,要追究仓库负责人的责任。c)凡是未经库管员或其他被授权的人员验收的劳保用品,可拒绝该批物资的入库。4.3.4 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保管、发放管理a)环安科应按照劳动保护用品的保管要求,将劳动保护用品置于通风、干燥的库房内.b)环安科应根据公司的有关标准,确保各部门定期获得相应的劳保用品,保障其工作、财产和人身安全。c)各工种人员领取劳动保护用品时,领取人员在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上签字或盖章确认后领取;d)环安科在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时,应严格审核领取范围、领取标准和领取人的资格;e)各工种因工作需要临时借用劳动保护用品时,经过各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发放。4.3.5 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日常检查环安科对职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填写 安全检查日志;各使用部门随时对职工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情况进行自查,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时严禁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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