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重机技术操作规程一、起重机工作场地应平整坚实,应检查地基耐力是否合乎规定要求。操作人员应熟悉工作环境,检查机械的工作区域,回转空间有无障碍和其它不安全因素。二、起重机在工作前应仔细检查各部件、极限开关、安全装置、制动性能是否灵敏,并进行空负荷试运转,确认正常后方准工作。三、吊装作业前,操作人员应了解吊装作业方案及有关问题并与指挥人员统一思想。操作人员必须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严格按照指挥人员发出的信号进行操作。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有权拒绝执行。对其他人员发出的危险信号,也应注意。吊车动作前应鸣笛示警。四、严禁起重机超负荷作业,斜吊和拉吊。被吊重物重量不清不许起吊。严禁起吊地下埋设或凝在
2、地面或设备上的物件。五、在作业过程中,起吊重物的下方禁止有人,起重臂下严禁站人。六、严禁吊钩载人,起重物上方严禁有人。七、起重机运行时,严禁人员进行维修调整工作。八、起吊重物时应绑扎牢固。禁止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放置重物时要注意地面情况,防止倾斜歪倒。零星材料和物品必须用吊笼,或用绳索绑扎牢固后方可起吊。吊装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九、起吊重物时,吊钩中心应垂直通过重物重心。先进行试吊,重物吊离地面 200 毫米时应停车检查;起重机稳定性、制动可靠性、重物的平衡性、绑扎的牢固性。重载起吊时,尽量避免下放起重臂,必须放时,先把重物放下,再放起重臂。十、如用双机抬吊时,两车的
3、臂杆应保持一定距离,(防止杆头相碰和吊装重心重合造成偏重)有专人统一指挥,速度要慢,做到密切配合动作协调一致,重物应不超过两台吊车的额定起重量总和的 75%,每台起重机承担的负荷不大于其额定起重量的 80%。十一、重物提升和回转时,速度应均匀,动作要平稳。重物落下时,必须低速轻放。禁止突然制动。雕砌的重物禁止自由下落。作业时,要密切注意吊钩和钢丝绳的动作状态,以放过卷背杆等。十二、回转或起落杆未停稳前不得反向动作。严禁用打反车的办法达到制动目的。十三、吊装作业时,如遇紧急情况,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十四、作业时,臂杆的最大仰角不得超过原厂规定。如无资料可查时以最大超过 75 度为宜。某一幅度下起
4、吊重物时,如超过额定总起重量,回转速度应缓慢。起吊重臂且臂杆仰角很大,卸载时应先将重物放在地上,并保持钢丝绳拉紧状态,把臂杆放低再脱钩。除特殊情况外,尽量不要使用 30。以下角度。十五、起重机在停工或休息时,应将重物落到地面,吊钩上不得悬挂重物。十六、雨雪天气工作时,为防止制动器受潮失效,特别强调应先经过试吊,证明制动器可靠后,方可进行工作。雨、雪天落钩要慢些。十七、室外作业时,大雨、大雾和 6 级及 6 级以上大风影响安全时,应停止作业。十八、起重机应与架空电线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十九、钢丝绳的规格、强度必须符合起重机的规定要求,钢绳在卷筒上应排列整齐,紧密钢绳卷饶在卷筒上的高度应低于卷筒端板外周 5毫米,钢绳作业中心至少应保留三周以上。穿绳应按规定的倍率和方向穿饶。二十、不准使用扭结和变形的钢丝绳。严格按钢绳的报废标准及时更换。二十一、必须经常检查钢绳接头和钢绳与绳卡结合处的牢固情况。绳卡上带螺帽和压板的一面应放在靠钢绳长的一侧,以免松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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