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65.020.20 CCS B 16 31 上海市地方标准 DB 31/T 14972024 无人机喷洒防治林业有害生物技术规程 Code of practice for controlling forest pest by unmanned aerial vehicle spraying 2024-07-05 发布 2024-11-01 实施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 31/T 14972024 I 目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总体要求.1 5 作业前准备.2 6 作业实施.3 7 作业后维护.3 8 效果评估.4 9
2、数据记录与整理.4 附录 A(资料性)有害生物调查表.5 附录 B(资料性)飞行安全避让区统计表.6 附录 C(资料性)水敏纸测试方法.7 附录 D(资料性)喷雾质量检测表.8 附录 E(资料性)作业监控记录表.9 附录 F(资料性)飞防效果验收(评估)表.10 参考文献.11 DB 31/T 14972024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提出并组织实施。本文件由上海市林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
3、上海市林学会、上海市林业总站、啄木鸟有害生物防治(上海)有限公司、崇明东平国家森林公园、上海市金山区林业站、复旦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韩阳阳、王焱、张岳峰、刘璐璐、许光乾、林莹、耿薏舒、李秋雨、沈远东、王海、黄广育、谢学锋、马俊、高筱琳、季汤健。DB 31/T 14972024 1 无人机喷洒防治林业有害生物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无人机喷洒防治林业有害生物的总体要求,以及作业前准备、作业实施、作业后维护、效果评估和数据记录与整理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上海地区利用无人机喷洒进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
4、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8321(所有部分)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GB 12475 农药贮运、销售和使用的防毒规程 LY/T 2024 轻型直升机喷洒防治林业有害生物技术规程 LY/T 2516 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无人机喷洒 unmanned aerial vehicle spraying 利用无人驾驶的植保设备喷施农药防治林业有害生物的作业过程。避让区 buffer zone 避免防治对象周边敏感区域产生次生灾害和环境损害而划定
5、的不能进行无人机喷洒作业的安全间隔区。4 总体要求 防治组织和人员 应具备无人机飞行操控相关资质,并熟悉作业属地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无人机 4.2.1 喷洒作业无人机 应具备在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的注册登记证明,具有飞行控制系统及喷洒系统,喷洒系统应配备双泵。4.2.2 调查作业无人机 DB 31/T 14972024 2 应具备在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的注册登记证明,具有飞行控制系统及拍摄系统。起降点 应地势开阔,净空条件良好,无遮挡物和障碍物,无行人和车辆通过。宜靠近采水点,远离信号塔、高压线等信号或磁场干扰源。安全要求 4.4.1 药剂选择 药剂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选用药剂符合 GB/T 83
6、21、GB 12475 的要求;添加抗蒸发、快速沉降、减少漂移、增强附着力、加速延展、增强渗透性的辅助添加剂;使用的农药留样 1 年。4.4.2 避让区划定 应综合考虑敏感区域调查结果、气象条件、飞行高度等周边环境因素,划定合适的避让区。4.4.3 宣传告知 作业前和作业时,应警示和告知,防止无关人员误入造成伤害。5 作业前准备 基本要求 5.1.1 在管制空域作业或飞行作业真高大于30 m,应获得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5.1.2 每次作业前,检查测试无人机性能。5.1.3 根据不同林地状况、防治要求、防治对象、为害程度等因素确定施药量。5.1.4 掌握防治前后气候条件和气象信息。作业前调查 5.2.1 作业前应对作业区域边界、作业区域面积进行勘查确认,核实地势、地貌、林地结构,防治对象为害程度,并记录(格式参见附录 A)。5.2.2 应复查核实作业区域避让区和避让物,并记录(格式参见附录 B)。5.2.3 在作业区域内,按照 LY/T 2516 选择样株,并做标识。作业设计 5.3.1 航线规划 应以作业区域林缘线为边界或起止线。依据水敏纸测定的有效幅宽规划作业航线,水敏纸测定方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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