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东广州“12.15”建业大厦火灾事故1.事故时间:2013 年 12 月 15 日2.事故地点:广州越秀区起义路 217 号3.伤亡情况:无4.事故经济损失:约 4000 多万元5.事故类别:火灾事故6.事故等级:较大事故7.事故经过:2013 年 12 月 15 日 18 时 50 分,广州市越秀区起义路 217号建业大厦 5 楼发生火灾。广州消防支队立即启动一级响应,迅速调派 27 个中队共 58辆消防车,350 名消防员到场处置。19 时 04 分,首批力量到达现场展开扑救,成功疏散、转移楼内 20 余名工作人员及周边群众,无人员伤亡。着火建筑地处老城区,高 25 层,建筑总面积 20
2、644 平方米,呈长塔状,三面紧邻周边建筑,举高消防车作业面狭窄,无法展开作战,现场风力较大,火势蔓延迅速。该建筑属烂尾楼,未完全竣工,内部消防设施无法启用,加之 5-25 层被当作临时仓库,堆放大量货物,火灾扑救难度大。消防官兵正全力奋战,控制火势不向周围建筑蔓延。大火烧了整整一晚上,整个大楼被烧得通透。广州市房协专家委员、广州市社科院研究员彭澎表示:开发商将其转为仓库,将其作为存储衣服、物料的地方使用,而这些东西又是易燃品,开发商盘活这些烂尾楼的时候,将其转为商用应该依法满足必要的转让标准和转让手续,比如消防的设施有没有配齐,而开发商未经检验满足消防要求,擅自转让来盘活资产的措施存在很大的
3、问题。发生火灾的大厦于 1993 年由广州市建业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兴建。1998 年因开发39商资金问题不能正常运作,致使主体工程完工后烂尾。之后,开发商委托广州市信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8.事故原因:经初步调查,直接原因初步认定为电工违规作业导致电线短路引发火灾。负责建业大厦管理和后续建设的信浓物业公司,安排电线施工人员金某等对大厦首层主电源进行重新铺设,金某未按电气规程要求,采用接线盒连接线路,导致电线产生故障引发火灾。9.事故调查:副省长、公安厅厅长李春生在讲话中指出广州“1215”火灾暴露出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基础脆弱等诸多问题。广州纪委新闻发言人梅河清透露,目前有 29 名相关责任人被问责,其中,6 人涉嫌渎职犯罪,将移送司法机关作进一步调查。10.事故对物业产权单位、物业管理单位的教训与警示:1)物业产权单位应按照国家消防法规、标准要求进行建筑物消防设计、施工,依法向消防机构申请报建消防验收后方可投入营运使用。2)物业管理单位在接管建筑物前,应制定完善的物业接管整体方案,对验收接管过程中发现的设备设施存在的缺陷要求物业产权单位进行整改,做好设备设施和建筑物的接收工作,并保存完整的接管验收记录。3)物业管理单位应与相关方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审核电气改造施工图纸和相关方电工作业人员资质,对施工过程进行现场监督,施工改造后进行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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