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对高温季节的工作时间有何规定?一、对高温季节的工作时间有何规定?企业在高温天气期间,应遵守国家、省防治高温职业危害有关规定,根据本单位实际,合理安排职工工作,适当调整高温、露天作业人员的作息时间,增加休息,减轻劳动强度,减少或停止高温时段作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1.日最高气温达到 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2.日最高气温达到 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 6 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 3 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3.日最高气温达到 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
2、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二、对露天作业的劳动者,有无特殊保护?二、对露天作业的劳动者,有无特殊保护?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用人单位应当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三、劳动者在工作中三、劳动者在工作中“中暑中暑”了,应该享受什么待遇?了,应该享受什么待遇?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四、发放高温季节津贴的条件?四、发放高温季节津贴的条件?企业、事业单位和
3、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 35及以上)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 33以下的(不含 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气温以省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为准。五、发放高温季节津贴的标准?、发放高温季节津贴的标准?安徽省规定,高温津贴标准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 15 元,这是最低标准。用人单位应建立高温津贴制度,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和具体条件,通过集体协商合理确定本单位的高温津贴发放范围和具体标准。六、新业态劳动者高温津贴如何发放?六、新业态劳动者高温津贴如何发放?新业态企业要强化高温天气下劳动者工作时间、休息时间等权益保障,支持企业采取集体
4、协商的方式合理确定补贴、提高计件单价或减少劳动定额。新业态劳动者符合劳动关系的,应该依法支付高温津贴;不完全符合劳动关系的,企业要支付高于正常时间的合理报酬,相应标准可以由企业和劳动者协商,也可以比照高温津贴的标准。七、单位发放了防暑降温饮料,是否就不需发放高温季节津贴?七、单位发放了防暑降温饮料,是否就不需发放高温季节津贴?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冲抵高温津贴。八、单位发放了钱物,是否就不需要提供防暑降温饮料?八、单位发放了钱物,是否就不需要提供防暑降温饮料?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
5、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九、用人单位发放高温津贴必须遵守的规定有哪些?九、用人单位发放高温津贴必须遵守的规定有哪些?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而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不得因增加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十、高温季节津贴是否包含在最低工资标准内?十、高温季节津贴是否包含在最低工资标准内?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季节津贴。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中剔除高温季节津贴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温季节津贴计入工资总额,在企业成本中列支。目前合肥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 2060 元/月。十一、高温天气期间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有何特殊保护
6、?十一、高温天气期间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有何特殊保护?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 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 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十二、用人单位不发放高温季节津贴,劳动者如何维权?十二、用人单位不发放高温季节津贴,劳动者如何维权?用人单位违反国家劳动保障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工作时间、工资津贴规定,侵害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改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发放高温季节津贴产生的争议,可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程序解决。十三十三、哪些部门负责高温作业哪些部门负责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的监督管理工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工会组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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